第34章 奇怪且好听的歌(1 / 1)

乱世崛起 嗜梦 1068 字 2023-01-16

四人回到杂志社,余文将印刷好宣传海报垒在办公桌上,正想带着众人去馆子搓一顿,叶画梅摇了摇头,指了指天空,都快黑了,若是再吃个饭,回家的路都要看不清楚了。“老板,等明天杂志首发完,我们去好好聚一顿,今天太晚就算了,我和大壮先送画梅姐姐回家,你要吃什么,我打包回来。”狗蛋说道。余文目中露出欣赏的眼神,这狗蛋倒是很机灵,不过送画梅的事怎能让别人做呢?余文当场就拒绝了,“你们两个今晚就在杂志社睡,那里到处是空房间,就是没床。我先送画梅回去,这儿是三百文,你们先去外头吃顿饭。”大壮憨憨的说:“送人这种小事怎能让老板亲自做呢?我大壮有的是力气,交给我!”狗蛋忙眨眼,最后拉住大壮,“老板,好嘞,明早我和大壮必定将办公室打扫的干干净净!这饭钱三十文就好,三百太多了。”叶画梅倒是被这两少年逗笑了,“你们两个既然跟了老板,也不能落了老板的威风,这名字做小名可以,大名也这样太寒碜了,得改改,不如跟老板姓余。”狗蛋和大壮立马乐呵起来,就要余文帮着取名字。余文看了看天色,思索了一会,一时半会也想不到贴切的名字,于是摆了摆手,“现在晚了,名字的事,等杂志首发过后我们再好好探讨,我得先送画梅回去了。”大壮和狗蛋忙称是,将余文和叶画梅送到青城门口,余文催促着二人回去,这二人才恭敬告退,回家的路上蹦蹦跳跳好不开心。三百文可以买不少好吃的,但是大壮比较实在,将钱紧紧拽在手里,只买价格便宜且耐饿的食物,什么食物既便宜又充饥呢?于是两人提了小袋子馒头。狗蛋埋怨起大壮来,“你就是一辈子穷酸的命!老板那么有钱,一给就是三百文,你却买这些狗都不吃的白馒头!真是……真是……”他没说出口的是,真是二货,傻子!“真是什么?你当老板的钱是捡来的么?”最后大壮实在耐不住狗蛋的碎嘴,买了一些咸菜,“也罢,今天就吃一顿肉夹馍!”“是咸菜夹馍!”狗蛋虽然略有不满,但是有总比没有好。一男一女走在城外的路上,正是余文和叶画梅。突然间,叶画梅如同被触电了一般,身子颤抖个不停!余文却大笑个不停,原来是他故意捏住了叶画梅的小手,还不老实在手心挠了一下。“猫哥,你是个大坏蛋!”挥手就朝着余文打来,可余文早有防范,脚下一滑就跑开了,还一边喊着。“来追我啊,看你能不能追上我!”叶画梅此刻虽然脸红了,心里头却是异常的兴奋,她反而享受这黑夜给她带来的刺激,若是白天给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如此疯狂,还追逐着余文大喊着“大坏蛋”,这若是被人瞧见了,非要安个浪荡女子的名号,报上官府要浸猪笼的!只需将对方的柔荑一拉,再拥入怀抱,便可赢得美人归!余文一边跑着,一边心中在挣扎,该不该就地收了叶画梅,长这么大还没打过野战呢!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后,余文还是决定暂时先保持现状,等取得陆天蓝的芳心先!再说了叶画梅才多大啊?放在前生这就是个高一的学生,如此这般实在太邪恶了。“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余文如同回到了大学时代,在朝阳初生的时候,弹着吉他带着女友在跑道上,只不过初恋女友的样子他却忘记了,替代上的是叶画梅的瓜子脸,大眼睛,还有那总是带着害羞的纯真脸庞。褪下古装,原来你穿校服也这般的美啊!一听余文唱起歌来,陆天蓝也停止了追逐,安静了下来,她本就极爱唱歌,放在余文那个时代估计会走向中国好声音,介绍自己时还要用一句“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来标榜自己。淡淡的民谣,余文清新的嗓音,给人如同情人的爱抚一般温柔。这首《恋恋风尘》如此复杂的谱曲,怪异极了,可在富有音乐天赋的叶画梅面前,也是小菜一碟,不多时她竟然能跟着余文一起唱起来,声音空灵,若天籁一般,如同这首歌本就是为她专属而写的一般。“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就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叶画梅不会这些歌词,只是抿着嘴,跟着旋律“嗯嗯……”哼唱起来。“你真是天才,可惜我身边没有吉他为你伴奏!”余文再也无法抑制自身的情感,一把抱住了叶画梅,“做我女友吧,我将用一生去呵护你,保护你,不让你受一丝委屈,要给你全世界最美的院落!”叶画梅哽咽了起来,她无时不刻在等待这句话,可当她真正听到时,却想逃开余文的臂膀。自卑作祟!“猫哥,我配不上你!你找的妻子应该是像那天上的仙女!”叶画梅毕竟是弱女子,又怎能逃出力大无比的余文之手,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便消停了下来。“我爱你,你就是我的仙女,散发这无尽璀璨光华的仙女!”多年不说了的甜言蜜语,余文再次说起来,依旧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而叶画梅哭得越来越厉害。余文的歌声再次想起,他的手臂松开了,叶画梅的紧张感顿时消失了,同时也有一阵小小的失落,还有那么一丝期盼,期盼猫哥能再抱住自己。女人便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叶画梅停止了哭泣被余文拉着也慢慢变得欢快,“猫哥,你唱的歌很奇怪,但是……真的很好听!”陆朝的音乐比较简单,主要是单音,余文唱起的是二十一世纪的民谣歌曲,音律复杂多变,叶画梅自然没有听过这首歌,类似的歌曲也不曾耳闻。“那是自然,猫哥唱的能差吗?好听才是正常的!”余文接着说道,“这是我家乡的歌,我教你吧,以后我想家了就给猫哥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