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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不丢,今年三岁半。</p>
妈妈激动的看着星光闪闪的小树苗文学那几个大字,她果断的替我做了一个决定,为七年后的我写个日记,记录我现在的样子。</p>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她就是个代笔。我、嘻嘻嘻...</p>
妈妈说:你知道为什么要写给七年后的你吗?</p>
我啊:你别闹,我这么小,哪里懂?</p>
她说:为什么呀,因为现在的你不认字啊!我还要念给你听,这样多累啊,以后认字了,自己看呗!</p>
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