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收徒(1 / 1)

“姑娘,我看今天这个天色不太对劲呀,别是下雨啊,咱这摊子刚出来,还没有开始搭棚子呢,要是下雨了指定就没人过来买了。”长壮看着头顶的天色,隐隐觉得发愁。“没事,听天由命吧,还能咋的呀,咱摆咱的摊,天下它的雨,下雨了咱就收摊,大不了明天再卖,一样的,没事。”丁梨花看得比较开,开口宽慰了两句长壮。“是,姑娘……”长壮听完也没说别的,点头认同了。到了摆摊的地方,发现场景亦如昨日的一样,人山人海的,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看来今天的生意注定又不会差了。丁梨花笑着驾车挤进了人群,熟练地开始摆摊。出摊摆摊似乎已经熟手了,再也不觉得手忙脚乱了,凡事都做得井井有条,忙儿不乱。摆好摊子之后,生火,将酸辣粉的汤底煮沸,就正式开始煮粉条营业了。老规矩,先给昨天名单上的人,一人卖了一份。就开始卖给那些新的顾客了。今天带的粉条比前两天的都多,所以手里的粉条一碗一碗的卖了出去,竟然一直从早上卖到了下午两三点左右,才算卖完了最后一碗粉。今天的粉全部都卖完之后,已经没有排队的人了。因为下午两三点左右的时间,大部分人都在干活吧,该吃饭的都已经吃完了饭了,所以各个小吃摊前都没有什么人。这样也好,还省得给他们记名字了。难得收了摊之后,不用记名字,丁梨花还能清闲清闲。只是几个人都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去采买所需物品,然后打道回府的时候,忽然巷子深处窜出来了一个人,来者二话不说,放了一袋子东西在丁梨花的牛板车上,然后朝着丁梨花双膝跪地。咚的一声,丁梨花看着都觉得疼。“你干嘛呀?怎么好好的给我跪下了呢?碰瓷儿啊?”丁梨花胆子再大,此事也为着突如其来的小状况吓蒙了头。“我想跟着师傅学做酸辣粉的手艺,师傅在上,徒弟跪拜,理所当然。”跪在地上的人目视前方,语气说不出的平静,不卑不亢地,丁梨花看着,倒是块能成才的好料子。“你想学做酸辣粉啊?可以,只不过你银钱带够了吗?”丁梨花看了看牛板车上那鼓鼓囊囊的一大袋子钱。“回师傅的话,我带够了,不多不少,正好十两银子,我已经数过好几遍了。”来者继续不卑不亢的回答。“行,不过来我这学手艺,还有一个规矩,你得知道。”丁梨花点了头。“师傅请说,我一定做到。”“拿一个你认为很重要的事情,立个誓,从我这学到的手艺,不可泄露给他人知道。”丁梨花也平静地开口说道,不过至于为什么她不找官府签一份凭证,而是需要别人口头发誓这个问题,那是因为当今这个朝代,对立誓这个东西还是比较看重的,发了誓就大有可能应验,所以一般人不怎么发誓。“姑娘,我以我重病的老母亲之命,以及我自己的命,在这发誓,我绝不将师傅教导的东西透露给其他人知道,否则我母亲的病不治身亡,我自己也死于非命。”“不不不,不必发这么毒的誓,不必扯上自己的家人啊。”一听这人说的话,丁梨花差点吓趴下,这什么人啊,这真是也太狠了,拿自己的母亲发誓啊。不过这么毒的誓,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丁梨花瞬间就相信他了。“我敢发这样的誓,说明我绝对能做到,不会让这个誓言应验的。”“行,既然你这么说的话,那我就收下你了。”“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跪在地上的那男人二话不说,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快,快起来。”丁梨花咬着牙将那人扶了起来。“想学手艺的话,你最好是到我家里来学,不过呢,你家住在哪里呀?我家在长河村那边,如果你离得远的话,可能会有些不方便。”“师傅,方便的,长河村我去过,我家在长河村有亲戚呢,我亲舅舅住的那边,不过我舅舅虽然去世了,我舅舅的家人依然还在,在师傅家学手艺的这些日子,我可以暂住我舅舅家。”“你舅舅叫什么名字?你说出来,兴许我还认识呢。”“我舅舅叫丁二狗。”丁……丁二狗?好吧,且不说这个名字怎么样,对于这个人,丁梨花好像还是有印象的,只不过这个印象,是属于原主的印象,她重生过来之后,是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丁二狗的事情。在原主的印象里,丁二狗也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天天对他的老婆孩子动辄打骂,还爱酗酒,一喝醉了就闹事,全村估计没有一个人是不嫌弃他的。但是呢,那个丁二狗他也是老丁家的支脉,算起来,跟丁梨花还是一大家子的人呢。丁梨花的原主,还没有死的时候,有幸见过他几次,但每次都被他凶巴巴的眼神给吓到了。没想到,来找自己学手艺的人竟然是丁二狗的外甥。“师傅……怕不是认识我这位舅舅?”跪在地上认真观察丁梨花表情的这个人,瞬间就紧张了起来。“你说巧不巧啊,这么一划拉的话,咱两个人还差不多能算是亲戚呢,丁二狗是我三叔,虽然是有点远的那种三叔,你是他外甥的话,看上去年纪比我大,那我还得叫你一声哥呢,大哥,快起来,也别师傅师傅的叫了,以后叫我梨花就行了。”丁梨花客套的将人扶了起来。“这个身份可不能弄混了,师傅是师傅,表妹是表妹,两者需要分开才行。”“那好吧,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你的这些钱,我也就不当着面数了,等我回家的时候有空再说吧,我们现在要去采买东西,一会到城门口集合,你看你是今天去学呀,还是改天有空的时候?”丁梨花好心问他。“姑娘,我回家带上我老娘,我今天晚上便去学,我娘身边离不开人照顾,所以我得带着她,先放在我舅舅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