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把朝会搬到了酒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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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串连响的爆竹在汴河大街上响起,烟雾弥漫,一群小孩兴奋的从床上跳下来,高呼“点爆竹喽,点爆竹喽~”。

宋代的爆竹,也就是后世的鞭炮,开始渐渐普及了。有一响的,两响的,连响的,二踢脚也是这个时候发明的。

但这爆竹还是稀罕物,不到过年的时候难以看见。就算是过年的时候,那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能有。简单来说,在这个时代有一挂鞭子放,是足以令人羡慕的事情。

陈初六虎愣虎愣的,点了八串,花了足足三贯钱。不远处,一个茶楼之上,林坤三年以来第一次起这么早,他看着陈初六这边冷笑:“放爆竹有什么用,把他自己炸没了也炸不出一百个人来。”

“林公子,那不是徒劳挣扎,作困兽之斗嘛。咱们被理他,喝茶便是。”

“不喝不喝,和什么鸟茶,去把我的酒拿来,再叫上几个美姬过来吹拉弹唱。”林坤从手头拿出来了银子,让那小厮去了。

小厮眼角露出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就知道这林坤会给钱,好吧,捞完这一笔,我也算小富了。小厮来到楼下,转身就跑了,找到自己藏钱的地方,溜之大吉。

他这几年拍马屁拍来的钱,也能起个小房子,买几亩地好好过日子了。当舔狗有什么不好的,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而林坤,则是盯着陈初六那酒楼,看着陈初六把“客如云”换下去,变成了“醉桃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按后世的钟点来说,他从早上八点,等到了十点,愣是没等来一个人。当下开心了,察觉到不对劲起来,骂道:“那个狗奴才呢?怎么还不见回来!”

他意识到了不对劲,想要出去,林坤又不敢。今天就带了一个狗腿子来,这个狗腿子都不见了,他要是孤零零出去,多没面子。

其次,这二货好歹也知道自己平时得罪过很多人,轻易不敢单独行动,唯有等到别的人过来了。

过来个屁,他将要知道,真正等不来一个人的,是他自己。

别的纨绔,虽然不看新闻联播,但好歹还刷刷uc头条,昨天就有一条震惊体文章,“籍田令之子深夜造访公卿家中,所为之事竟然是……”。

他们都是知道了,自己将要去面对的怎样的存在,所以今天这些人绝不会来的。可这个林坤,醉生梦死,除了玩儿,他还知道什么。不知者不畏,干脆坐在这里继续盯着陈初六那边看。

其实,这个时候想来也来不了人,,满朝公卿都正在上课呢。

到了十一点钟左右,大家下了朝,就开始直接来陈初六这里了。陈初六在酒楼这里,也做好了菜,用蒸屉热着,烤鸭最后烤。

陈初六也亲自上阵,掂了几个菜,这几个菜是专门给太子和几位宰相吃的,其他人可没机会吃。

差不多忙好了,陈初六坐在二楼歇息。几女陪伴在这里,她们还未过门,不方便出去抛头露脸,待会儿会坐在房里依次查看礼单。

啧啧,薅了一次满朝公卿,再薅一次,想必天下也只有我陈初六敢做这种事了吧!

等了没一盏茶功夫,一辆马车,带着一队挑夫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