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监察御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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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炙手,陈初六的精神倍棒,自然而然的早醒睡不着了。欺负了一阵熟睡的盼儿,起了个大早,来到南房当值。

南房里值夜的吏员还未交班,别人都还没来,他先整理了一番值房,恰巧被早来的鲁宗道看到了。

鲁宗道远远地看着陈初六,眼里露出一丝笑意,心说此子尝到了手握大权的滋味,连睡也不贪了。的确,若是前途渺茫,每日低落,那种人岂能不贪睡?

想了一下,鲁宗道唤来身旁的吏员,吩咐到:“今日与察院有一场商议,你去叫陈直讲任书记,掌会揖纪要。”

他身旁那吏员,惊讶之余,还是快步走向陈初六的值房,通告了此事之后,陈初六也惊讶万分。

御史台分为台院、殿院、察院三部分,台院是御史台牵头的机构,以纠核百官为任,同时也是唯一可以弹劾御史的机构。

殿院主要是殿中侍御史,掌以仪法,纠百官之失,上次就有人弹劾陈初六在殿上左顾右盼。

最后是察院,察院中的监察御史十分牛气。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奏劾,小事则举正。

说白了就是监视吏、户、刑、兵、礼、工六部,唐代由宰相任命或者荐举,但到宋朝,改为由皇帝亲自任命。可以看出,这就是皇上的耳目。六部尚书敢和陈初六对着干,但一定不会惹这监察御史。

若是除了监察和弹劾没别的权了,这监察御史也不那么可怕,但偏偏他们却手握重权。政事堂和察院要定期开会,商议朝廷的机密要事。

按权力大小来排名,从大到小应该是,决定权、否决权、建议权、知情权。这四权还有包含关系,建议权包含知情权,试想若是对一件事情不知情,怎么建议呢?知情权是基础,决定权包含其他所有权力。

朝廷的机密要事,外官连知情权都没有,只能按旨照办。而外官对于朝廷一般事务,又有决定权,他们的下官又只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直到下一级官,拥有下一级事务的决定权。

按照知情权所能知道的事务等级,决定官位的级别。按照四种权力拥有的数量,这是同一级别中的高低,拥有决定权的才是老大。

朝廷机密事务,决定权在太后那里,否决权在宰相这里,而监察御史拥有建议权,陈初六和一干与会人员,拥有知情权。

开会的时候,陈初六不能提建议,提了就算是狗拿耗子。会上的出来的结论,交给宰相,宰相觉得不好,撕碎了送回来可以,撕碎其中一部分回来也可以。

等宰相那边觉得可以了,交给太后,太后照样还能全撕了。等太后也觉得可以了,再颁旨执行。

陈初六就知道,自己只能带嘴巴过去,等到了时辰,便来到了开会的地方。鲁宗道在等着他,随他一同入门。

只见里面已经坐了许多人,都是绿油油的官袍。监察御史官不大,才正八品。陈初六作为六品的官,却不敢在他们面前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