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还将清梦绕金微(2 / 2)

“怎么不行?”

“小姐是外姓人,不能葬入虞家祖茔。”

“师妹怎会是外姓人,她不是姓‘虞’嘛!”

“这是我们汉人的规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去的女儿,相当于泼出去的水。嫁出去以后,要跟别人姓,对自己所出身的家族而言,反倒成了外姓人。”

“师妹不是还没有举行婚礼嘛?再说,你现在把一个死人送去孙家,人家会答应吗?”

“就算小姐未出嫁,也不能葬于虞家[2]。”

“这又是何道理?”

“汉人的规矩——‘祖坟旁边女儿坟,祖祖辈辈不如人’……”

完盛一听怒了,骂道:“我看你们这些汉人,不是‘不如人’,而是‘不是人’!哪有逼死了自己女儿,还不让她回家的道理?”

虞总管被骂得没了主意,便道:“我一个下人,是做不了主的,我们还是先回普救寺,请示过老爷和夫人后,再做打算吧!”

“一来一去的,白白地浪费了两天时间,等我带师妹回到家里,恐怕身体早就腐烂……这样吧,我娶小姐,让她与我结婚,是否就可以葬于虞家祖茔?”

“不行,这只能葬入你家的祖茔。”

“呵,我是蒙古人,哪来的祖茔,大草原就是我们的祖茔,你总不能让我把师妹葬于大草原吧!”

“可汉人的规矩,我一个平民百姓如何改得了?”

“我不是虞家的义子嘛,我娶的妻子,怎就不能葬于虞家?”

“所以说,您是义子嘛……除非……”

“除非什么?你快讲!”

“除非您改为‘虞’姓,成为虞家真正的子孙……”

“可以,只要能让师妹回到故土,我怎么着都行。”

“好,大少爷,那就这么定了,我得赶快回去跟老爷夫人汇报……不过,你带着小姐,坐车最快也得走七八天的时间,小姐的尸首会不会腐烂?我们是否买一棺椁,坐车回去?”

“那样,尸首腐烂得会更快!我们不坐车,骑我的白马回去,也就四天的时间……”

“哦,回到老家后,您不要把小姐带到虞家老宅,你先带回你的家……”

“这又是什么说法?”

“这也是规矩——是‘完’家嫁女,‘虞’家娶妻。你让你的母亲把小姐当成自己的女儿……”虞总管一想,又问,“哎~您改姓的事儿,不用回家禀报令堂?”

“不用了,我母亲会同意的。”

这时,和尚们已超度完毕。

虞总管说:“那你先带着小姐回家,我赶快回普救寺准备,我们今天也启程,回家为你们举行婚礼。”

完盛从贵妃楼里抱下了虞美盼,虞总管给他牵过了白马。

完盛把美盼靠在了白马的身上,自己先上了马,然后伸手把美盼拽上了大白马,放在了自己的胸前。他一手抱着美盼,一手扯着马缰,一夹马肚,白马便走了起来。

完盛向众人点了点头,算是告别。他俩顺着阳光,踏上了归乡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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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独头村

独头村是杨贵妃的祖籍,在山西省永济市首阳乡独头村东,依山傍水建有杨贵妃故居。故居占地面积64亩,建筑形制为城堡式的独宅三进院落的仿唐民居。

杨玉环是唐朝的后妃、宫廷音乐家、舞蹈家,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追封齐国公杨玄琰之女,宰相杨国忠堂妹。

杨玉环出生于宦门世家华阴杨氏,父亲杨玄琰曾担任过蜀州司户。其祖上出自高门大族弘农杨氏(陕西华阴),乃杨氏在蒲州永乐(山西永济)的分支。

弘农杨氏,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大名鼎鼎,如雷贯耳,名人辈出。比如,西汉丞相杨敞,杨敞的重孙杨震,则是东汉太尉,号称“关西孔子”,其子杨秉、孙杨赐、重孙杨彪,皆继承清白家风,且均官至太尉,为东汉著名的“四世三公”。

杨玉环于开元七年(719年)农历六月初一出生于四川的宦门世家,并在此度过童年时光。

高祖父杨汪是隋朝的上柱国、吏部尚书,唐初被李世民所杀;父杨玄琰,曾担任过蜀州司户;叔父杨玄璬曾任河南府土曹。

开元十七年,10岁的杨玉环因父亲去世,被寄养在洛阳的三叔杨玄璬家。

杨玉环天生丽质,加上优越的教育环境,使她具备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她性格婉顺,精通音律,擅歌舞,并善弹琵琶。在白居易的《长恨歌》中描述其为: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开元二十二年七月,唐玄宗的女儿咸宜公主在洛阳举行婚礼,杨玉环也应邀参加。咸宜公主之胞弟寿王李瑁对杨玉环一见钟情,唐玄宗在武惠妃的要求下当年就下诏册立她为寿王妃。婚后,两人十分恩爱。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武惠妃逝世,李瑁的母亲武惠妃是玄宗最为宠爱的妃子,在宫中的礼遇等同于皇后。玄宗郁郁寡欢,当时后宫数千,无可意者,有人进言杨玉环“姿质天挺,宜充掖廷”,于是唐玄宗将杨氏召入后宫之中 。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十月,以为唐玄宗母亲窦太后祈福的名义,敕书杨氏出家为女道士,道号“太真”。

天宝四载(745年),唐玄宗把韦昭训的女儿册立为寿王妃后,遂册立杨玉环为贵妃 ,玄宗自废掉王皇后就再未立后,因此杨贵妃就相当于皇后。

玄宗亲谱《霓裳羽衣曲》,召见杨贵妃时,令乐工奏此新乐,赐杨氏以金钗钿合,并亲自插在杨氏鬓发上。玄宗对后宫人说:“朕得杨贵妃,如得至宝也!”足见宠幸之隆。

天宝十五载(756年),安禄山发动叛乱后,跟随唐玄宗李隆基流亡蜀中,途经马嵬驿,士兵哗变,含恨赐死。

[2]古代,嫁出去的女儿死后,为什么不能葬在娘家?

古代的祖坟,一个最起码的规矩,就是只埋同姓人,要是埋了外姓人,老话就会说:“这叫外姓人抢地”,寓意着以后会出现家中人丁不旺的情况。

不要说嫁出去的女儿了,假如家中不幸,未嫁的姑娘死了,同样也是不能埋进祖坟的。哪怕是坟地挨着祖坟也不被允许,这叫做“祖坟旁边女儿坟,祖祖辈辈不如人”。

迷信思想认为:假如祖坟旁边有一座女儿坟,叫做“叫阴侵坟墓”。预示着未来的家中成员中,多半会出婚姻不顺的情况——男性娶不到媳妇;女儿出嫁也不会嫁给富足人家;生的孩子成为傻子的几率也会增大。

那就产生一个现实问题了,离婚的女子将来死后下葬在哪儿?

古代没有离婚这个概念,只能说“休妻”,当然数量也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多半还是会恳请原先的夫家予以合葬。

如若不准,便找门阴亲,结婚后葬于夫家坟茔。如果这些都不成,便找个乱坟岗埋掉,草草了事。

古代对女性的歧视,不仅于此,出嫁的女儿生前也绝没有什么好的待遇,有些地方的风俗甚至不让出嫁的女儿去祖坟上坟(尤其是有兄弟的),不能给自己的父母合墓扫土添土,祠堂、族谱、墓碑上都不能留有女儿的名字。

从女儿生的孩子的称呼上,古人的心态就一目了然了——“外甥外甥”,可见在家族面前,总摆不脱一个“外”字。

现代的社会,对城市的居民来说,“祖坟”这个词都快不认识了。跟儿子相比,女儿才是贴心的小棉袄。古代这种种的歧视和限制,随着时代的发展,也都“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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