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值得我全力出手(求订阅)4/5(1 / 1)

“我。”阴阳要开口诉说。然而还没有出口,道天钧便是出声。“我知道了。”道天钧点头。这阴阳应该是想说,我死了你也绝对不好受,我父亲会杀你。反派都是这样,道天钧心如是想到。听着这一句话,所有人茫然了,你知道啥了,一个字你知道他要说什么么?阴阳也是愕然,他知道我要求饶了么?然而,很快他惊恐了,看到了道天钧举起了手掌,一道蛮横的力量冲入他的脑袋。轰!阴阳的半边脑袋直接炸开了。但是他还没有死,元神还未击碎。在刹那间。那元神有一枚晶莹的玉符破碎。“谁敢杀吾儿!”暴怒的音声在这片天地绽放,玉符炸开了,一口巨大的黑洞出现。洞口外有一道虚影出现,那是一名年男子。他不怒自威,身穿黑白道袍,腰悬紫玉,刀削的脸庞,犀利眼瞳,气质非凡。阴阳教的教主!道天钧感受到了大能的力量,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是,这一次更加的明显,前面的大能大多数不是在针对他,并且感受很短暂被李七夜抹杀了。而这是阴阳教主的部分神念罢了。不是真正的本人。“你想杀我孩子。”阴阳教主看向道天钧,眼瞳杀意涌动。“终于找到对手了。”道天钧感觉全身的细胞在沸腾恍惚,久违的兴奋,他找到合适的目标了。旋即,他动了向着阴阳教教主杀了过去。“轰轰轰……”阴阳教教主大怒,他竟然被一个小辈这样轻视。别看他看似年人的模样,其实他的年岁超过了百岁,阴阳是他老来得子,自然宝贵的要命,现在道天钧这样做法彻底的激怒他。“强者不可辱,你已经触及底线,纵然是残荒地要问罪于我,我亦是问心无愧。”阴阳教教主眸光犀利,幻化出一只滔天巨手,自而下zhe:n压而下。大手千丈,将山河遮蔽。嘭!道天钧一脚踹碎大手,他目光看向天空的阴阳教教主。“火焚苍天。”其口低喝,九五至尊法爆发。天宇有一缕火焰悄无声息的出现,一刹那而已。方圆百里的苍穹皆是火焰,紫色的火光掩盖了大地,炽盛灼热之气翻卷,阴阳教主被淹没在其。所有人都心骇然,他们震惊无。一语出,苍穹被灼烧,何等可怕,令人不敢想象。阴阳教半步大能长老神色惊恐,教主的部分神识不会这样消散了吧。然而,他很快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道天钧的身影冲天而起,他乌发舞动,没入那紫色火海,他看到了阴阳教教主,那神念所化的虚影毫无变化。火焰对他无效。见状,道天钧兴奋,这才值得自己出手。“你触犯了强者的尊严。”阴阳教主的音声在天地荡开。黑皇、段德知道大事不妙。这个阴阳教教主要动手,前后两次说出道天钧触犯强者威严,是要堵住残荒地的嘴。自古以来,各大势力老一辈享有对年轻一代出手。那是为了保护幼苗。但是却有一种意外,一种可能,能让老辈出手。强者不可辱!老一辈不能出手,年轻一代同样不能去招惹老一辈,否则这潜规则会打破。阴阳教教主眼瞳有冷芒一闪而逝。他抬手再次幻化出巨大的手掌,向着道天钧拍击而去。“嘭……”道天钧前行的步伐受阻,微微停滞了一下。然而也只是一下罢了。顷刻间,大手再次破碎,道天钧欺身向着阴阳教主而去。他眼瞳的狂暴之色显露无疑。道天钧冲向阴阳教教主,他依旧是平淡无的一拳,携带的是无以伦的力量。风拳!恐怖的力量爆发,绝世的神威!这一次,不同于阴阳、王腾,道天钧施展风拳,阴阳教教主没有注视到一尊神秘身影屹立在道天钧背后,有的是感觉到心悸,面前的青年有一种威,霸绝天地。阴阳教教主蹙眉,他同样抬起一掌。阴阳大印幡然落下。轰!火海世人看到了惊骇的一幕,阴阳教教主倒退了,仿佛受到了不可抗拒之力。与道天钧对碰力量,他被晚辈压制。阴阳教教主眯起眼睛,眼皮下杀意涌动。这年轻的小辈太诡异了,肉身力量超乎想象,那明显半步大能都要正面以对的杀伐,在他手如土鸡瓦狗。隐约间,他的神识念体要溃散。嘭!道天钧再次攻伐,他没有一点停顿,接连出手。他终于找到了对手,有人能抗衡他的七成力量。嘭嘭嘭……七成力量,八成力量,九成力量……杀伐间,道天钧不断的加深自己的力量。紫色火海苍穹,道天钧暴打着阴阳教教主,令得他后退连连。阴阳教教主从一开始的蹙眉,到最后的骇然。他从轻视到最后的震惊,他在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力量,到最后全力以赴,发现根本打不过,肉身搏杀不行,这个青年是一个小凶兽。“嘭!”道天钧一个闪身,出现在了阴阳教教主的头,双手交叉握紧,自而下锤向教主的背后。轰!如同一个陨落的星辰,阴阳教教主砸向大地。火海,道天钧的身影冲了出来,狂发乱舞,在他的身有一股霸绝天地的压迫力,让远处的观战者神魂一凛。他冲向地面,要继续杀伐。“阴阳虚天剑!”一道惊世黑白剑芒从地表冲起,横扫这片大地的一切山川,恐怖无边。道天钧正剑芒,他不知道疼痛,早已习惯性的防御。噗……有血溅起,道天钧那赤膊的身有一道从肩到腰身的血痕。这一切让许多老一辈神色骇然。阴阳教教主施展绝学,竟然斩不掉道天钧,仅仅只能留下一道血痕?白骨都不可见。怎么可能!最让人惊恐的是,那血痕肉眼可见的在消失修复。连同残留在道天钧的阴阳二气剑痕都被肉身吞噬,作为修复肉身之力。半步大能长老瑟瑟发颤。他怒骂那死去的阴阳圣子,为什么会去招惹这样一尊可怕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