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黄金搭档,巨大牺牲(1 / 1)

电影的拍摄计划肯定和媒体想的不一样,梁坤不会公布。像孙*珍在纽约根本没有戏份,纯粹是跟着梁坤来玩的。媒体不知道她的戏份有多少,她是合理的待在梁坤身边,不会传出绯闻。梁坤让孙*珍跟着,剧组的其他人也不会觉得奇怪。梁坤的理由是让她熟悉好莱坞电影的拍摄过程,积累经验,轮到她出镜时能表现的更好。经验丰富的塞繆尔-杰克逊前期就不用进组,开完记者会后放假回家,等通告。梁坤必须这么安排,总不能让她留在洛杉矶和泰莉莎一起过吧?那太奇怪了。3月2日,电影先在纽约开机,拍了尼克和艾米结婚前的戏份。在剪辑时梁坤会用倒叙,插叙的方法,不是按故事发生的顺序来。两人相识于纽约的一场文化派对。尼克是来自南部的杂志撰稿人,艾米是心理题的写手,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因其父母曾出版过“了不起的艾米”畅销书风靡全美,家境优越。刚出场时两人都是模特身材,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对方。和大卫-芬奇版的区别是,艾米的年龄比尼克大不少,姐弟恋。原版本阿弗莱克比裴淳华年龄大7岁,塞隆比梁坤刚好也大7岁。在派对上塞隆留着一头金色的长发,穿着休闲的衣服,侧脸的样子太美了,让全剧组的人移不开视线。她即使没台词,人们感觉此处也应该有“迪奥真我”的音乐。塞隆在试镜时没见到裴淳华,否则她完全可以骄傲的对她说:“放弃吧!论美貌你是赢不了我的。”塞隆的气场容易碾压男主角,让对方完全变成陪衬,片子演出来味道就不对了。幸好梁坤hold住,他出场时完全符合艾米日记里写的“我现在简直开心疯了,我遇见了一个男人,一个贴心、帅气、又酷毙的好男人。”原版这段剧情,大本演的尼克穿着和气质都太普通了,不够帅气,更没有酷毙。他给男性专栏写稿子?讲该穿什么,该喝什么,自己怎么能不会穿呢?梁坤在细节方面做的很到位?他穿的衣服并不是名牌?搭配起来却显得很时尚。斯皮尔伯格第一天观看了拍摄?在见过男女主角的表演后,他很放心的把工作交给了梁坤和执行制片人托马斯-亨特。梁坤和塞隆两人的演技半斤八两,异常精彩?一些细节非常到位。尼克的内心很复杂?他成功人士的样子是装出来的,不是真的成功。梁坤在细节方面把握的比大本好,他演出了一丝“装”的味道?眼中饱含强烈的爱意?还有一点心虚。塞隆很服气?梁坤不需要台词?一个眼神都能表达出许多内容。透过尼克的眼神?艾米可以看出对方是真的爱她?而且愿意为她做很多事。第一天晚上两人就有吻戏,拍了好多遍才过。两人所有对手戏都拍了好多遍,到时要选出最好的镜头。要是正常的女朋友,看到男友和别人亲吻八成会不高兴。孙*珍旁观了吻戏后反应则有些奇怪,小声问梁坤:“怎么样?和影后接吻是不是感觉特别爽?”“没有?和你比差远了?你才是真正的从头甜到脚。”接着她们又在室内拍了床戏?非常短暂。坤哥露上半身秀了肌肉?塞隆则穿着内衣,只是意思了一下。塞隆有个缺陷,那就是胸太平了?脱了衣服毫无性感可言。她现在还稍微好一点,1999年拍《驯鹿游戏》的时候,简直用不着戴Bra,那是连湾湾的垃圾飞行员都能平安降落的机场啊。梁坤在对戏时没有表现出半点嫌弃,眼中依旧爱意满满。塞隆拍的非常顺利,还有点小开心。因为她的男友嫌弃她胸小,这件事2004年被媒体爆料过。塞隆的密友透露,汤森德经常挖苦其平胸,她甚至准备花1.7万美元进行隆胸手术,以留住男友的心。被爆料后她放弃了这个计划,目前穿衣还是只靠塞,没有隆……两人在拍完这场戏后关系亲密了很多,成了好朋友。梁坤特别理解塞隆,因为他家里就有个为这种身材感到困扰的大长腿女友。第二天拍摄更加顺利,男女主角成了黄金搭档,对戏时镜头感、CP感都超强。梁坤的演法全是获得系统好评的,开拍前已经有针对性的做了训练。剧组的人惊奇的发现,梁坤比塞隆演技更好。他的发挥太稳定了,无论一场戏拍几次,他都像是复制一遍,差别不大,变的只有塞隆。要是塞隆和梁坤一样稳,许多戏都可以一遍过,根本挑不出什么毛病。首次做梁坤执行制片人托马斯很惊讶,问副导演凯文:“你这是第三次和梁合作了,他一直这么厉害吗?”凯文点点头,笑道:“是的,他演戏一直很厉害,现在好像更厉害了。我觉得他迟早有一天会成为影帝,即使他是华国人。”大家不会看到平行世界的原版,否则会更佩服梁坤。本阿弗莱克的演技比梁坤差远了,他被人诟病的就是面瘫脸加无演技。2004年大本主演的《鸳鸯绑匪》被誉为金酸梅史上的《飞跃疯人院》。因为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电影同时囊括最差电影、最差导演、最差男、女主角、最差编剧等五项大奖,是金酸梅史上唯一的大满贯。大本演《消失的爱人》算是本色演出,他的面瘫脸给了这个角色更加意味深长的复杂感。他稍微有点表情,面带微笑就算是演技了,因为他演的烂片太多,大家对他的要求极低。想让大本演出层次感是不可能的,他有着一双死鱼眼,放在二次元里就是坂田银时那种眼神。就算他脚踩一个人当滑雪板,拉内裤刹不住车,眼神都不会有太大变化。他最好的表演,大概是在《夜魔侠》里完美的饰演了一个瞎子,可惜观众们并不瞎,那片扑的老惨了。裴淳华的演技是公认的好,表现也不如塞隆。她演恐怖的妻子演的不错,前面演迷住男主的超级大美女不如塞隆。塞隆这部戏也有点本色演出,在《甜蜜十一月》里她就演过爱操纵别人的女主,想要改变基努-里维斯饰演的男主角。塞隆完全符合小说里的人设。富裕家庭、常春藤名校毕业、作家、天使面孔,连嗓音都是那么性感。所以,她在众人面前营造出美国甜心形象太容易了。男主则是华国俗称的“凤凰男”,帅气却没有什么内涵。梁坤演的很到位,只是一开始气质没有那么颓废,如果他不表现出一些优点,吸引不了艾米。两人迅速相爱结婚,然后经历了双双失业,回到了尼克的老家。纽约的戏份并不多,三天就全拍完了。梁坤宣布剧组放假一周,然后去密苏里拍摄。剧组选择的取景地地广人稀,一般不会被打扰。放假一周是几人在安排拍摄计划时决定的,工作人员先去密苏里做一些前期准备。本片拍摄的难点在于两个主角的人设。由于剧情要求,男女主角得在接下来的戏里进行不同程度的增重。塞隆要增重至少10斤。因为剧本里艾米消失的那段时间为避免让人认出来,有狂吃巧克力、汉堡等高热量食品的情节。她暴饮暴食才是做自己,以往的她都是装成父母喜欢的样子。这个情节让人很有代入感,很多女人是这样,一辈子都在装,白天装,晚上还得装。艾米其实是演绎出来的一个形象化的女人,有一些夸张,但确实是典型的美国女人。演这个角色比较受罪的是,塞隆在电影后期还得再瘦10斤,让身材看起来完美。因为艾米联系上了高富帅德西,德西的别墅里有健身房,他希望艾米变回曾经得体的样子。艾米白天在家就开始锻炼身体,电影里会拍一些情节介绍这些事。梁坤的任务更重,要增重至少20斤,显出啤酒肚来。在其他人看来,梁坤要把那完美的六块腹肌练成一块五花肉,是做出了巨大牺牲。在梁坤看来,这就是用红色道具“身材调整器”调整一下。男主尼克因为事业失败,性格变的很颓废。他不打一声招呼就要带艾米远离娘家纽约,回了自己的老家密苏里,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失业了就吃软饭开酒吧打游戏,还找小三,身材走样。尼克变成面瘫,不关心妻子的生活,很明显是个渣男。他的身材发生变化更能突出这一点,梁坤在开会时主动提出要按小说的内容来演。小说里写的明明白白,艾米对尼克的不满是慢慢积累起来的,他连最大的优点“好身材”都没了。“一个星期,你增重12磅没问题吧?”梁坤问塞隆。“我对增重很有经验,没有任何问题。这是个享受的过程,只要吃平时不敢碰的高热量美食就行了。”塞隆顿了一下,叹道:“在减肥得时候才真是痛苦,那太受罪了。你确定要增重25磅?我觉得这有点太多了。”“我也没问题,我可是和贝尔交流过增重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