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幕(1 / 1)

狼与香辛料 支仓冻砂 1505 字 9个月前

从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出发后,已过了六天。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气候越见寒冷,再加上天公不作美的阴天,使得白天吹来的缓缓徐风也让人不禁打起寒颤。尤其是来到河滨道路之后,风儿一并吹来了河水的寒冷,更是冻气逼人。仿佛将乌云融入河中似的混浊河水,看起来冰冷极了。尽管身上穿了好几件离开留宾海根时买来的二手御寒衣物,终究不敌寒风刺骨的气候。不过,回想起从前为了优先采买货物,以至于没有多余的金钱购买二手御寒衣物,只能够一边冻得发抖,一边朝北方前进的那段日子,脸上就不禁挂起苦笑。这股怀念的感觉也让人多少忘却了寒冷。历经七年的岁月后,当初那个初起步的旅行商人似乎也像样了几分。而且,今年冬天除了御寒用具之外,还有一个能够让人忘却寒冷的存在。十八岁那年便自立门户,今年将迎接第七次冬天的旅行商人罗伦斯,把视线移向身旁与他一同坐在驾座上的人。平常不管是向右看或是向左看,都没有人相伴。就算偶尔会碰上目的地相同的旅伴,也几乎不会一同坐在驾座上。更不用说会与人一起把一块覆盖货物用的布料,盖在腿上取暖。“怎么着?”用字遣词有些古式语法的同乘者。这位同乘者的外表看起来约十五岁上下,是个皓齿明眸的少女,她拥有一头贵族也羡慕不已的美丽亚麻色长发。不过,令罗伦斯羡慕的不是美丽的亚麻色长发,也不是少女身上穿着的上等长袍。而是少女放在盖腿布上、仔细梳理着的动物尾巴。那尾巴整体呈现褐色,前端带着白毛,浓密的毛发看来十分温暖。如果将之制成围巾,相信会是贵妇们不惜花大钱也想拥有的上等品;只可惜那尾巴是非卖品。“赶快把尾巴梳理好,然后放进盖腿布底下。”身穿长袍、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动物尾巴的少女外表看起来,要说她像是在做零工的清贫修女,似乎也挺像的。然而,少女听了罗伦斯的话,便迅速眯起那带点红色的琥珀色眼睛,跟着咧开尽管受到干燥寒风吹袭,却丝毫不见裂伤的嘴唇,露出尖牙不悦地说:“不准把咱的尾巴当成怀炉。”说着,少女手中的尾巴动了一下。虽然擦身而过的旅行商人或是旅人们看到那尾巴,总会猜测是什么动物的皮草;但事实上,那尾巴至今仍然长在主人身上。那是用梳子细心梳理着动物尾巴的少女所拥有。而且,少女不仅拥有尾巴,她的帽子底下还藏了非人类所有的动物耳朵。当然了,拥有动物耳朵和尾巴的人不可能是个正常人。在世上,虽然存在着出生时被妖精或恶魔附身,而拥有非人类外表的恶魔附身者,但是少女并不属于这一类。少女的真实模样是一只寄宿在麦子里、神圣得教人畏惧的巨狼,其名为约伊兹的贤狼赫萝。对于具有常识的正教徒来说,赫萝是被尊称为异教之神、令人惊惶恐惧的存在。然而,罗伦斯畏惧赫萝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的罗伦斯不仅能够轻松地拿赫萝总是引以为傲的尾巴开玩笑,更是常把她的尾巴当成怀炉使用。“毕竟你那尾巴的毛发如此浓密整齐,光是放在盖腿布底下,就温暖得像是盖了堆得跟山一样的厚重皮草嘛。”恰如罗伦斯的盘算,赫萝得意地用鼻子哼了一声后,一副“真是拿你没辙”的模样把尾巴收进盖腿布底下。“话说,城镇还没到吗?今天会到呗?”“只要沿着这条河往上游走,没多久就到了。”“总算可以吃热腾腾的饭了,咱可不想在这般寒天里再吃冷稀饭了。不管怎么说,这都太教人厌烦了。”就算有自信比赫萝更习惯吃难吃食物的罗伦斯听了,也赞同赫萝的话。虽说旅行的唯一乐趣就是吃,但是在冬天,恐怕就不能算是乐趣了。因为在冻得打颤的寒天里,只能够选择直接啃咬又硬又苦的黑麦面包,或是黑麦面包加水熬煮成的稀饭,而搭配的菜色就只有不带什么咸味的肉干,或是耐储藏蔬菜的代表——洋葱和蒜头而已。因为赫萝原本是只狼,所以她不敢吃带有强烈味道的洋葱和蒜头,而她也讨厌吃苦涩的黑麦面包,所以只能够快速吞下加水熬煮的黑麦稀饭。对于贪吃的赫萝来说,这简直跟严刑拷打没两样吧。“嗯,我们要前往的城镇正在举办大市集,应该会有很多吃的,你就好好期待吧。”“喔,可是汝啊,汝的荷包受得了多买东西吗?”罗伦斯一星期前在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因为贪心而掉进商行的陷阱里,当时他甚至一度以为自己会破产。历经千回百转后,虽然罗伦斯好不容易免于破产,但是他没能够赚得利益,甚至赔了钱。对于造成大风波的兵备,罗伦斯因为考量到在冬季运送太吃力,以及越往北走,跌价影响有可能会越大,所以最后在留宾海根以几乎算是免费的价格卖出。虽然赫萝总会吵着要买东买西,但是她却会替罗伦斯担心荷包。是个平常总是口出恶言且态度傲慢,不过其实本性十分善良的家伙。“如果只是买吃的给你,那还在容许范围内。没什么好担心的。”然而,赫萝依然一副有所挂心的担心模样说:“嗯……”“而且,最后在留宾海根还是没买到蜂蜜腌渍的桃子给你,你只要想成这是补偿就好了。”“是么……可是呐。”“怎样?”“虽然咱有一半是担心汝的荷包,但另一半是替自己担心。如果咱把钱花在吃的上面,会不会就得住差一点的旅馆呢?”罗伦斯心想“原来如此”,笑着回答说:“我是打算投宿有一定水准的旅馆。难道你想说房间里没有暖炉,你就不住吗?”“咱是没打算要求那么多。不过呐,咱可不想听到汝以咱买了吃的东西为借口呐……”“借口?”为了拉回稍微偏离路面的马儿,罗伦斯把视线移向前方后,赫萝便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咱不想听到汝以不够钱为由,选择只有一张床的房间。咱偶尔也想一个人舒服地睡觉。”罗伦斯不禁过度使劲地拉扯缰绳,马儿不满地发出嘶声。不过,罗伦斯一天到晚遭到赫萝这般捉弄,次数多了,也就变得容易振作起来。罗伦斯努力地伪装平静,并用冷漠的眼神看向赫萝说:“会发出那么少根筋鼾声的人,还好意思这么说。”罗伦斯的振作和反击似乎让赫萝感到意外,她一副很无趣的模样嘟起嘴巴,并挪开身子。罗伦斯心想怎么能够放弃这乘胜追击的机会,于是继续展开攻击。“再说呢,你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赫萝拥有能够辨别人类是否说谎的耳朵。罗伦斯方才说的话勉勉强强不算谎言。赫萝似乎明白这事实,她面带惊讶的表情僵着身子。“你应该知道我没扯谎吧?”于是,罗伦斯加以最后一击。虽然赫萝吃惊地发愣了好一会儿,但是她的嘴巴仍一张一合地动着,尝试要反击;不久后,她似乎发现如此的反应说出自己被击败的事实。赫萝帽子底下的耳朵明显地垂下,她沮丧地低下头。罗伦斯获得了睽违已久的胜利。然而,这不是真正的胜利。虽说赫萝不是罗伦斯喜欢的类型并非谎言,但是也并非全然是事实。只要这么告诉赫萝,总是被赫萝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罗伦斯就能够完成他的复仇剧。无论是毫无防备地睡着觉的赫萝,还是笑容满面的赫萝都令罗伦斯喜爱。还有她垂头丧气的模样也是。也就是说……“汝喜欢这样的咱,是呗?”罗伦斯的视线不小心对上赫萝垂头往上看的视线,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脸色转红。“大笨驴。越是愚蠢的雄性,就越喜欢软弱的雌性,根本没自觉到真正软弱的是汝等雄性的脑袋瓜。”一边露出两边的尖牙,一边露出嘲讽笑容的赫萝瞬间反败为胜,占了上风。“如果汝期待咱扮演成柔弱公主的角色,那么汝也得是个强悍的骑士呐。可是,实际的状况是如何啊?”赫萝用手指向罗伦斯,罗伦斯无言以对。罗伦斯想起各种能够让他痛切感受到自己不是被选中的骑士,而是一介旅行商人的画面。看着罗伦斯的反应,赫萝有些满足地叹了口气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用食指抵着自己的下巴说:“嗯。不过回想起来,汝好像有一次当成了骑士。”罗伦斯试着当场打开记忆的抽屉寻找,但是他不禁自问曾有过那么男子枣子读书 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