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第四幕(1 / 1)

狼与香辛料 支仓冻砂 1457 字 9个月前

次日,四人一起吃早餐。对旅人来说,出发之前吃东西是很正常的事,但对爱尔萨而言,却是一种奢侈。作为妥协,早餐只有干硬的黑麦面包以及少量豆子。由于吃这些东西会口渴,爱尔萨允许了他们喝低度的葡萄酒。“关于接下来的事……”罗伦斯说出这句话后,除了赫萝以外的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了他。“今天和明天做准备,最早后天就要出发了。今天我要去弗伦先生那里,和他以及露·罗瓦商量许多事情。”柯尔作为听众代表点了点头,随后,罗伦斯对爱尔萨说道。“爱尔萨小姐也一起商量一下今后的问题吧!”爱尔萨把硬梆梆的面包撕下,或者应该说切下更准确,然后放进嘴里,没有撒下半点面包屑。她的动作看起来就像专注于什么工作一样,但爱尔萨厉害的地方在于能够一边这样做着,一边倾听周围的人说话。“是啊。另外,我也想给村子送信,这个也拜托了。”罗伦斯点了点头,随后朝正像小孩子一样抓起豆子扔在空中、然后用嘴接住吃掉的赫萝望去。“你呢?”这时,赫萝正把豆子扔起来,张开嘴准备接住。尽管目光转向了罗伦斯,但她还是漂亮地用嘴接住了豆子。赫萝嚼了几下,把豆子连同葡萄酒一起咽进喉咙。“如果这个世界上的人认为巨狼的传说重新创造一个也没关系的话,那就没咱的事了。”只要知道方向和位置,赫萝用自己的狼脚跑着去要更快,而且更安全。没有必要专门去弗伦那里询问人类走的道路的情况。“如果人们以‘那种传说的真相我早就知道了’的表情这么说,你也觉得无所谓的话。”赫萝皱了皱鼻尖,爱尔萨也一边吃东西,一边笑道。赫萝叹了El气,把脸转向别处,她面前的桌子上放着折叠得非常工整的地图。“留在这里也闲得慌。”“那么,就这样了。”大家都吃完饭后,爱尔萨开始向柯尔讲解圣经,赫萝开始梳理尾巴的毛,罗伦斯也趁自己还没出发的时候整理一下胡须。,….‘去基修的话,免不了会有小纠纷,而为此做准备也是一件辛苦的事。这样一想,阳光下的庭院中井边的宁静显得格外珍贵。混杂着远处的隐约人声的宁静,与森林和草原的宁静是不同的。独自旅行的时候,罗伦斯非常喜欢这种宁静,不再独自旅行之后,他感到自己更喜欢了。如果还是独自一人的话,自己能否走到这一步呢。罗伦斯自嘲般地笑着,也许,总会有办法吧。他也无数次地告诉自己,就算真是独自一人,也必须努力走到这一步,而这次的事并不意味着今生的离别。不安只是自己想太多了。“……接下来……”罗伦斯擦了擦手上的面包屑。新的一天开始了。本以为以佣兵为主顾的店在早晨的时候会很闲,但罗伦斯想错了。佣兵们在这个时候确实是在马车上鼾睡,但店的周围有许多男子在忙着搬运货物。从谈吐和举止上看,罗伦斯甚至认为他们是乐师,实际上,他们是只在战场上做生意的商人罢了。他们之所以看起来开朗乐观,也许是因为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今天还有一桩买卖,最忙的时候,一天甚至要来十桩,甚至二十桩呢。”商人们离开后,店里如同暴风雨过去了一样恢复了宁静。弗伦把放在桌子上的酒杯斟满酒,这样说道。“有那么多佣兵啊?”罗伦斯吃惊地问道。于是,这个杂货商似有深意地笑了笑,答道:“因为帐单都是寄给某位领主大人的啊。人面广的话,把商品转手卖掉,也能大赚一笔呢。”弗伦该不会也干过这种投机买卖吧。罗伦斯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并没有说出口。不管用什么办法,能赚到钱那就没什么问题。“那么,您有何贵干呢?”“芙兰小姐把地图寄来了。”听到这句话之后,弗伦的眼睛突然闪出了光芒,即使是在这光线昏暗的房间中,罗伦斯也能看得清楚。“那可太好了。”说完,他像早就等待着一样,伸手准备接过地图。不过,罗伦斯却故意不把地图拿出来。弗伦的笑容有些僵硬。在这短暂的沉默中,赫萝“咯咯”地大笑起来。“关于那个叫托尔金的地方。”“啊,那是个好地方。”弗伦坐到椅子上,一面拿起羽毛笔,一面说道。“就是太大了。”这一点在地图上也能看出来,约伊兹被画得就像托尔金的一个地区似的。不过,只要到了那一带,赫萝凭嗅觉也能把约伊兹找出来。“那里有个小村落。不过,与其说是村庄,倒不如说是樵夫和猎人们的聚居地。”“名字是什么?”提问的是赫萝。柯尔和爱尔萨兴致勃勃地看着收在架子上的一捆捆旧羊皮纸以及立在墙边的刀剑,听到后也转过头望着赫萝。“没有名字,那种小集落根本不值得起名字。记得有人说过您是托尔金出身的吧?”赫萝刚想回答是约伊兹。但她只是动了动嘴唇,最终什么都没说。“在我们这边的人看来,不管是托尔金还是什么,只要在森林里或者深山中,名字就没什么特别的意义。把它当成雄伟的大自然的产物看待,也没什么不好吧?”弗伦的语气轻快,他这么做的用意是安慰赫萝不要想太多。可是,赫萝的表情不但没有缓和,反而更加严肃了。“还有,那里的森林和深山,物产丰富吗?”赫萝缓慢而一字一顿地问道。弗伦把羽毛笔戳在打开的帐本上,望着双手托腮的赫萝,答道。“丰富得惊人。据说能捕到肥壮的鹿呢。”“狼呢?”“狼?”赫萝目不转睛地望着弗伦。知道赫萝真实身份的人,都被她的沉默弄得惴惴不安。弗伦突然看向天花板,罗伦斯等人也循着他的目光望去,随后,弗伦答道。“那个地方,有许多凶猛的狼哦。”赫萝深深地吸了口气,娇小的身体膨胀起来。如果罗伦斯说她现在看起来就要哭了,她一定会露出獠牙否认的吧。“有许多佣兵认为狼是自己的祖先。把托尔金的狼当成自己祖先的话,在战场上就会表现得格外英勇。”如果有人自豪地宣称自己不是人类的子孙,那么,他的言下之意就是自己是神明的子孙。这是对教会里教义的引申,尽管爱尔萨就在这里,弗伦还是用闲聊一般的轻松语气说出这些话。他丝毫不在意爱尔萨的表情。这个以佣兵为主顾的商人非常明白每个人在自己的立场上最重要的是什么。“你……”说到这,弗伦突然闭上了嘴。出生于北方,却又从南方而来。既然出生地不明确,那么有关其身而的秘闻就很可能不是什么让人感兴趣的事。他一定是这么想的吧。“你们是要到基修去吧?还是说,有些人要留在这里,或者,留在那个托尔金?”“我们确实打算去基修,可以麻烦你把路线告诉我吗?如果你说到了那边再问比较好,我也可以那么做。”弗伦摆了摆手。接着,他闭上眼睛,把羽毛笔的羽毛放到嘴边,说道。“在基修和托尔金地方之间,有一条被称做毛皮之道的路。虽然这种名字很常见,但在那个地方,那条道路是运输毛皮的唯一的重要道路。只要积雪不是特别深,就应该能走。途中大概会经过布鲁纳佣兵团的领地,我给你写个介绍信吧。如果发生什么不测,那些家伙一定能成为你最可靠的同伴,赶来救你的。”不知是因为想象着赫萝的身世,对她产牛了同情.还是因为自己把芙兰绘制的地图给他看了,他决定卖个恩情给自己。也许两方面的原因都有吧,不过,不管怎么说,自己没理由拒绝他的好意。“谢谢你。”之所以由罗伦斯来对弗伦表示感谢,是因为赫萝看起来无法说出这些话。只是单纯地把回忆与古老的传说重叠在一起,就形成了地图的形状。只要得到这个形状,接下来就很简单了。通向约伊兹的道路逐渐变得明确。罗伦斯拍着赫萝的背,就像她把食物卡在了喉咙中似的。“那么,那边的两位呢?是比鲁出身的吧?”说着,弗伦用羽毛笔指了指柯尔和爱尔萨。柯尔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而爱尔萨依然一副不慌枣子读书 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