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与秋色笑容(1 / 1)

狼与香辛料 支仓冻砂 1472 字 9个月前

旅人路上偶遇时,会聊的话题都是那几样。附近治安状况、货币行情、哪里有好吃的东西等。其中有个话题最受长期旅行的人欢迎。那就是什么季节最适合旅行。「咱太冷太热都不喜欢。」「那就是春天或秋天了吧?」「春天是不错,可是到处都匆匆忙忙的。冬雪溶光之前,很容易弄得浑身都是泥。」一个娇小的少女坐在货马车的驾座上,用梳子整理腿上的毛皮。兜帽罩著整颗头,全身装扮很朴素,算得上饰品的只有挂在脖子上的束口袋。但仔细看过以后,可以发现衣袖和缠腰布的下襬都没有一点破损。她穿的是朴素但品质很好的衣服,美丽的亚麻色长发从兜帽底下流泄出来,看起来像个旅行中的修女,或者是要去远方土地相亲的好人家少女。不过她不是修女也不是贵族千金,甚至根本不是人。少女名叫赫萝,另一个面目是宿于麦子中的巨狼。远古时期曾统治约伊兹地区,在遥远南方有人称她为丰收之神。手上的毛皮不是膝毯,而是从她腰际长出来的尾巴。「要旅行的话,就该像现在这样秋天出门。风虽然冷,出太阳的时候就暖洋洋地很舒服,晚上还很适合温点小酒来喝。而且再来就是冬天,会有那种有点荒凉,又有很平静的感觉。那不是很适合咱这样聪明的贤狼吗?」在驾座上梳尾巴的赫萝心情好像很好,特别健谈。或许是因为如此,尾毛也比平时更蓬松。坐在赫萝身边的是前旅行商人罗伦斯。十多年前,他与赫萝萍水相逢,历经几场冒险后相许终生。后来在温泉乡纽希拉经营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至今已有十年余。「真的,你的毛色和秋天的森林很搭。」赫萝最自豪的就是她的尾巴。夸她的狼毛,没有不开心的道理。「不过你喜欢秋天,主要是因为这时候东西好吃吧?」罗伦斯苦笑著这么说,是因为赫萝仔细理毛之余,也在嚼著满嘴的烤栗子。「没什么事情比享用美食更值得高兴吶。」赫萝不为揶揄所动,满面喜色地啃烤栗子,继续梳毛。罗伦斯无奈地闷哼一声,重握马车缰绳。「是啊,现在也不是需要缩衣节食的行商之旅,路上有什么好吃的就买来吃,开心最重要。」赫萝用小狼般的大眼睛注视罗伦斯,开心地笑了。除了下山办事外,罗伦斯和赫萝两个已经十年余没这样搭马车出远门了。在温泉乡纽希拉定居前,罗伦斯还不太能想像长期留在一个村子里过活是什么感觉。对旅行商人而言,在一个大范围内巡回奔波是理所当然,怕自己定不下来,动不动就想去旅行。然而经营旅馆十分忙碌,且十二分地有趣。或许说女儿出生,忙到对旅行的怀念连个苗头都钻不出来比较准确。一晃眼,十几年就过去了。因此这一次,并不是因为罗伦斯心血来潮。是赫萝表示想出纽希拉走走,旅行个一阵子。不过赫萝基本上是个家里蹲,只要能整天打滚,喝酒泡温泉就没什么怨言,提议旅行当然有她的理由。「那么,首先要往哪个城镇走呢,那两个人现在又在哪里呢……最后一封信是从温菲尔王国南边的城镇寄来的吧。」罗伦斯摊在腿上的地图上有一封信,信中有两个署名。一个是罗伦斯和赫萝生下的女儿缪里,今年十二、三岁,一般而言,开始有人来说亲也不足为奇。另一个署名是从字迹就能看出做事一板一眼,以投身圣职为志而下山游历的青年寇尔。他是罗伦斯和赫萝行商时所认识,从旅馆开张就帮忙到前阵子为止,要说缪里出生以后几乎都是他在照顾也行。两人还在旅馆时,经常能见到缪里亲密地叫他大哥哥。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也有美丽的兄妹之情。直到上一个冬天,罗伦斯才知道只有自己还抱著这种傻想法。寇尔为实现成为圣职人员的梦想而下山时,缪里也偷偷跟了过去。这对罗伦斯来说是青天霹雳,而他的妻子,缪里的母亲赫萝却早就知道了。既然赫萝愿意放缪里走,罗伦斯也无能为力。况且,女儿本来就是总有一天要嫁出去。若对方是寇尔,还应该庆幸呢。罗伦斯总是如此告诉自己,但还是无法放下心来。「早春那封,是从比纽希拉更冷的海岛上寄来的呗。」也不晓得赫萝懂不懂罗伦斯的心情,她仔细地拨整尾毛回想著说。「啊,那里是我也没去过的北方群岛地带嘛。后来他们南下到温菲尔王国,过了春夏两季,现在好像在王国南部……可是信寄来的间隔愈来愈长了呢……虽然信上没写,他们应该吃了不少苦吧……」罗伦斯很清楚旅行的危险和艰苦,无法轻言说出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这种话。路上会有强盗,城里四处有流氓。就算没遇到坏人,也有染病和受伤的危险。若倒楣遭暴雨暴雪所困,饿死冷死都有可能。一想到可爱的独生女,罗伦斯就心痛欲裂,赫萝却满不在乎地这么说:「担心什么,是因为好玩到忘了给咱们写信呗。」罗伦斯往赫萝一看,她理毛已经告一段落,啪喀一声掰开栗子壳,大口嚼里头的果实。「他们的信上,每次都有快乐的味道。」「……快乐……也、也对。旅行是快乐的事,很容易被美味的大餐和美丽的景色迷住。」赫萝往旁瞄了一眼像在自我安慰的罗伦斯。「要是汝相信是这样,咱就什么也不多说了。」「……」罗伦斯用小狗受欺负的眼神往赫萝看。赫萝丝毫不认为自己在欺负罗伦斯,反而还对罗伦斯的婆妈感到不敢领教。而罗伦斯也很明白这一点。女儿出生时,他就有过女儿总有一天会离开他的心理准备了。「……如果他们幸福……那当然,就够好了……」罗伦斯挤出的这些话,却逗得赫萝咯咯笑地往他身上倚。「虽然汝这头大笨驴老是在为蠢事头痛,让咱很受不了……」赫萝自豪的尾巴沙沙一摇。「可是咱一定会陪在汝的身边,无论如何都会。」并柔情地微笑,直视罗伦斯的眼眸。平时的赫萝经常赖床或一早就喝酒,死抱著被子说不想工作的事也是家常便饭。若听客人说到远地的佳肴,还会缠著人讨。因此,罗伦斯很容易忘记赫萝是高龄数百岁的贤狼。不过赫萝终究是赫萝,总是如孕育麦谷的大地般扶持著他。这趟旅行也是赫萝为罗伦斯著想而提的。想让担忧女儿缪里的罗伦斯安心,或者让他放弃无谓的念头,得让他见一次女儿才行。赫萝这么为他著想,让罗伦斯感动得无法言喻,比去见缪里他们还要开心。只要赫萝陪著他,他其实就别无所求了。过去的他也是如此深信不疑,才会让他一个人类胆敢牵起赫萝这匹狼的手。赫萝微笑著的真挚眼神,让罗伦斯自然而然展开笑颜。「嗯,也对。我还有你在。」听他这么说,赫萝也挤眉一笑。那是活过悠久岁月的贤狼的开朗笑脸。罗伦斯手绕到赫萝肩上,往身上揽。稍一用力,赫萝的尾巴就开心地摇来摇去。光是像这样有更多时间和赫萝独处,这趟旅行就值得了。「汝啊。」「嗯?」赫萝在罗伦斯怀中稍微扭身,抬头说:「咱觉得先去斯威奈尔比较好。」「斯威奈尔?」那是离纽希拉最近的大城镇。「嗯。那里的猪羊鸡都在夏天长肥了呗?而且米里那头大笨驴也在,去他那里随时都有甜的能吃。」米里和赫萝一样是活过长久岁月的野兽化身,现在是斯威奈尔的头脸。他的言行看似与赫萝犯冲,但其实交情好像不错。上次拜访米里时,他拿出了用紫色花瓣沾满砂糖制成的甜点。「……往斯威奈尔去,离海就更远了耶。」看著地图说话的罗伦斯,忽然感到有视线射在脸颊上。「没这么赶呗?」「话是这样说没错啦……」罗伦斯用扫兴眼神看著雀跃不已的赫萝说。「你该不会是想拐我去斯威奈尔才装得那么诚恳吧……」「唔,什么!」赫萝狼耳一竖,瞪著眼说不出话来。「咱……咱是为了汝……」接著耳朵、肩膀、尾巴都垂了下来,整个人缩成小小一个。原本就很娇弱的她,这样看起来更惹人怜惜,但罗伦斯和赫萝一起生活的这十几年可不是白过的。「蜜渍桃。」「!」狼耳不受主人枣子读书 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