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与旅行之卵(1 / 1)

狼与香辛料 支仓冻砂 1478 字 9个月前

这天的风有点冷。离开温泉乡纽希拉已经约有两周时间。这趟睽违十年的长旅经过有些颠簸的开头后,前旅行商人罗伦斯终于找回旅行的感觉。走完长长的山路,两人在一望无际的平原路上享受旅行中闲得发慌的时刻。「呼啊~~~啊呼。」这么大的呵欠不是罗伦斯打的,是来自一早就优雅地猛晒太阳,大剌剌趴在马车货台毛毯堆上的妻子赫萝。「汝啊,城镇还有……呼啊……多远……?」冷风提醒现在是秋天,但平原这一块的日照仍有夏季的余韵。藉大片阳光晒出薄汗,再让凉风抚过脸颊的畅快,是无与伦比。在纽希拉一有机会就晨睡午睡的赫萝,今天过得惬意极了。可是她今天特别慵懒,像只被宠坏的狗,在毛毯上蠕动。原因出在她手上的小酒桶。赫萝从几天前碰巧在森林里摘到的蜂巢拿点蜜出来拌葡萄酒,封进酒桶在毛毯底下盖几天,就成了即席的蜂蜜酒。今天赫萝起了个大早,便迫不及待地拔开桶栓品尝蜂蜜酒,喝到带著酒意昏昏欲睡,睡醒再喝,反覆至今。还有什么比这更享受呢。「就快了吧。进大路以后往来的人会变多,你小心一点喔。」「大笨驴……咱哪会那……么……」语尾就这么唏哩呼噜地没了。转头一看,赫萝半张著嘴,躺在货台上呼呼大睡。虽然赫萝不说话就像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这种邋遢的样子也很适合她。亚麻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轻柔浏海随风摇荡,如诗如画。但若仅是如此,她就不必注意他人眼光了,大可尽情当一个享受旅程的淘气少女。问题在于,赫萝不是个普通的少女。在阳光下闪耀,轻飘飘随风摇荡的,不只是她漂亮的亚麻色头发。她头上有对三角形的大兽耳,腰际还生了条毛发丰沛的尾巴。赫萝的真面目是寄宿于麦子中、巨大得要人抬头仰望、威严可畏气势逼人、高龄数百岁的狼之化身。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说的。「真是的……」看著睡得毫无戒心的赫萝,罗伦斯叹口气,一边嘴角不自禁吊成笑的形状。她自称贤狼,也的确拥有令人敬佩的智慧与见识,不过也会有这样傻呼呼的一面。对此,罗伦斯是一点抵抗力也没有。「伤脑筋耶。」没人知道这苦笑的呓语究竟是对谁所说。罗伦斯耸耸肩,从一旁的麻袋拿一条肉乾衔著,并注意到压在底下的纸叠。纸上写满了字,都是睡死在货台上的赫萝每天努力累积起来的游记。赫萝拥有无限的寿命,无论罗伦斯如何努力,迟早都会让心爱的妻子独留于世。为排解赫萝的寂寞,罗伦斯建议她多记录生活的点滴,最好多到看到最后都会忘了头。从此以后,赫萝非常热衷于写日记。罗伦斯当然是为她高兴,但这也造成了一个问题。看来赫萝是爱上了写文章这件事,偶尔会写些纯粹是幻想出来的生活情节,还沾沾自喜。这么一个贵族千金会在修道院培养出来的兴趣,一下就用光了旅馆里的库存纸墨。下山旅行这几天,纸墨也是转眼被她用光,得请碰巧认识的领主分享一小部分。有鉴于此,罗伦斯实在是无法想像这之后究竟还需要花多少钱在这上面。为了赫萝,他什么都肯做,可是骨子里毕竟是个商人。看到那么厚一叠纸,很难不去想那究竟值几枚银币。其实罗伦斯也懂赫萝这么积极记录生活的心情。回忆是种模糊不清的东西,无论在纸上写得再多,都无法完整重现在这时候午睡多么舒坦。所以至少想让她尽情去拼凑这些碎片。因为赫萝终将独自遗落在时间之流里。想到这里,罗伦斯不禁喃喃地说:「希望有更好的方法。」一来是希望能替她留下更多回忆,一来是希望节省一点开销。想著想著,平平坦坦的道路远端出现一面立牌。那是乡道接上大道的指标,也表示目的地近了。要是有人看见赫萝的耳朵尾巴,马上会出事。于是罗伦斯转向货台,要叫醒睡美人了。「喂,赫──」「城镇到了吗!」赫萝亢奋地跳起来,吓得罗伦斯仰身后退而扯动缰绳,马儿不高兴地喷了喷气。但赫萝不理也不睬,戴起斗蓬的兜帽,嘿咻一声爬上驾座。罗伦斯还来不及收摆在身边的麻袋就已经被赫萝抢走,抓一条肉乾衔在嘴里。「好久没进大城镇啦,非要吃个够本不可!」明明几天前才去领主家里作客,吃了几桌的野味,先前也喝了刚酿好的蜂蜜酒……这种话,说了也没用。况且见到她这么高兴的样子,骂人的力气也没有了。罗伦斯边笑边叹气,坐正抓稳缰绳。无情的时光洪流,不是罗伦斯能操纵的东西。那么,好歹得为心爱的妻子驾好货马车才行。两人离开深山温泉乡纽希拉,一路往西顺流而下。即将抵达的是港都阿蒂夫,设有主教座及大主教,堪称这一带最大的港都。且历史悠久,在宗教战争中成为前线基地,扮演第一道关卡的角色,阻挡来自北海群岛的海盗攻进内陆。时至今日,当时的遗迹也依然显而易见。横越阿蒂夫中央的河流两岸,各筑有高大的尖塔,尖塔之间吊了条巨大锁炼。据说锁炼会在危急时坠入河中,拦阻试图溯河的海盗船。罗伦斯通过入城关卡后如此说明,眼睛早就被摊贩食物吸走的赫萝随便应两下。「如果用那条锁炼拴住你脖子,不知道会不会听话一点喔。」赫萝的真面目是好几个人高的巨狼,那种尺寸的锁炼说不定刚刚好。当罗伦斯这么想著喃喃自语时,耳朵就是不会漏掉这种话的赫萝踩了他一脚。「说,这里的名产是什么?」「真是的……」罗伦斯搓著脚丫回答:「那当然是鱼啦,新鲜的生鱼堆得跟山一样。尤其在这个天气开始变冷的季节,每种鱼都很肥美。不管是盐烤、油炸还是炖煮都很好吃。」「鱼啊?」或许是认为狼不适合吃鱼,赫萝显得很不满。「不要听到鱼就嫌嘛。对了,听说这里会用有点好玩的方式买卖鲱鱼,一起去看看吧?」「不要。咱再也不想看到腌鲱鱼了。」深山里,餐桌上的鱼不是溪鱼就是腌鲱鱼。人家说鲱鱼这种东西多到拿剑往海里一刺就能刺起一串,不管住得多偏僻都能便宜买到。因此鲱鱼可说是支撑世人生活根基的重要渔产,但也因此每个人都吃得很腻。「其实不腌的话,鲱鱼还满好吃的耶。」「……汝是打算用那种便宜的鱼塞满咱的肚子呗。」赫萝怀疑地瞪过来。对于提到食物就特别贪心的赫萝,罗伦斯只有耸肩的份。然而鲱鱼的价格的确是低于任何肉类。于是罗伦斯清清喉咙说:「好比说,用一整锅油来炸。」「嗯……?」「一开始火力小一点,鲱鱼剔除内脏以后连头丢下去炸。声音是滋滋滋的就对了。」罗伦斯无视赫萝「扯什么东西啊?」的眼神继续说:「等快熟以后就多添点柴,烧热的油就会炸出哗啦哗啦很热闹的声音。」赫萝完全沉浸在罗伦斯口中的情境里,猛吞口水。「鲱鱼会就这么炸到又酥又脆,连骨头都能吃。然后捞出来,趁它还在劈哩啪啦爆的时候抓一大把岩盐洒上去……」再加上洒盐的动作,赫萝就像看见食物的猫一样眼睛跟著跑。「最后从头大口咬下去。」赫萝的尾巴提裙襬似的翘了起来。「嘴唇上油的香和海盐的咸,都用冰凉的啤酒一起送进肚子里,真是痛快……会痛!会痛啦!」「汝啊,那咱们就走呗!鲱鱼是呗?现在正是肥美的时节呗?」罗伦斯被赫萝隔著衣服用力地捏,好不容易才扯掉。用便宜鲱鱼塞肚子的计画看来会很成功,而且是成功过头。「我们先去德堡商行问问看路上状况怎么样,然后订船票。现在是换季的时候,船舱挤满了商人和物资,动作不快一点就要等到冬天了。」现在罗伦斯和赫萝跟以前不同,有地方要回去。纽希拉的温泉旅馆是托别人代管,不能拖沓。因此,罗伦斯那么说并不是故意逗赫萝,但嘴还是中途闭上了。因为赫萝都湿了眼睛,咬著下唇不放。「……好啦好啦,我知道了。我自己过去商行,你拿这个去随便买一买。」罗伦斯交出去的,是指头探进钱包后犹豫片刻才挑出来,品质不太好的银币。他们刚认识枣子读书 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