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日谈短篇 Spring Log 狼与旅行之卵(1 / 1)

狼与香辛料 支仓冻砂 1523 字 9个月前

网译版 转自 真白萌论坛那天吹着微微的冷风。离开温泉乡纽希拉之后约莫过了两周。睽违了十年之久,罗伦斯再次踏上旅途。尽管最初诸事不顺,现在他似乎终于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漫长的山路也终于结束,现在他正在空无一物而又占据全部视野的平原道路上,充分体会着赶路的无聊。「呼啊~~……啊」不过,这声毫不遮掩的哈欠并非来自于他。而是属于身后马车货台的毯子上,慵懒地躺在那里,从一早便开始优雅地享受阳光的,他的妻子赫萝。「汝哟,还没……唔呼啊~~……到城里呗……?」风中已经带上了秋日的寒意,然而平原地带的日光却依旧属于夏天。在充足的日光下晒出一身薄汗时,凉风抚过脸颊时带来的舒适感,简直是无与伦比。赫萝在纽希拉便是寻着空隙就要睡懒觉,这时更不会放过享受的机会。今天她的模样尤其不成体统,居然像驯熟的狗儿一样,在毛毯上打起滚来。原因就在于被她抱在怀中的木桶。数日前,两人偶然进入一片森林,并在那里采到一个蜂巢。从蜂巢里摇出蜂蜜,再加入葡萄酒,然后装进木桶放在毯子下盖上几天,就成了简易的自制蜂蜜酒。今天赫萝一早就睁开了眼睛,兴冲冲急匆匆地打开了木桶栓。然后喝酒喝到微醺,迷迷糊糊地睡下。醒来后又继续重复,一直到了现在。大概,再没有哪种享受比这更奢侈了吧。「就快到了。等走上大路之后大概会经常遇到别的人,你可要小心点啊。」「大笨驴……咱才不会那么……傻……」话音消失在呢喃中。罗伦斯回头一看,发现赫萝仰面朝天,半张着嘴躺下睡着了。若是沉默下来,赫萝的模样就好像年纪十四五岁的少女,即便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也很可爱。阳光照在她亚麻色的长发上,发出闪闪的光辉,微风有时会撩起她额前柔软的发丝,甚至有一种诗的美感。然而,如果真是仅仅如此,那她大可不不必在意别人的视线。人们都会认为这不过是个淘气的女孩,在尽情享受旅途乐趣而已。问题在于,赫萝不巧并不是少女。在太阳下熠熠生辉,随着微风轻摇的,并不只有美丽的亚麻色头发,还有她头顶一对三角形的野兽耳朵,以及从腰际伸出的,质地顺滑的尾巴。赫萝是寄宿在麦粒中,真身巨大得需要让人仰望,充满威严,活过了上百年光阴的狼之化身。至少……她是如此自称的。「真是的……」望着赫萝那副毫无防备的睡相,罗伦斯叹着气,可半边脸却不自觉地露出微笑表情来。赫萝自称贤狼,并且确实有过人的智慧和见识,但这副傻乎乎的模样才最让他难以招架。「真头疼啊。」这句带着苦笑的自言自语,未必就是在说赫萝的。罗伦斯耸耸肩,从身旁的麻袋里取出一块肉干叼在嘴里,然后又注意到袋子下压着的一叠纸。纸上的文字写得密密麻麻,那是此时正在后面熟睡的赫萝勤快记下的笔记。上面记载着她每一日的经历。赫萝的生命会一直继续直到永恒,因此无论罗伦斯如何努力,他最终都会把挚爱的妻子独自留在这世界上。为了让她在那时不至于寂寞,罗伦斯提议让赫萝把两人的回忆都记下来,多到读完最后,就会忘记开头为止。自那以来,赫萝一直热心地做着这件事,当然这是罗伦斯也为之高兴的,但还是有个问题。赫萝似乎很喜欢写作这件事,有时还会把自己的空想也记下来取乐。这种兴趣,简直就如同修道院里生活的,爱做梦的贵族少女一样。如此一来,笔记用具很快就消耗光了。不久之前,她终于用完了最后一点墨水和纸,所幸偶然遇到的一位相识的领主又给了他们一些。但今后自己还要被她缠着买多少,罗伦斯心里完全没底。为了赫萝,自己什么都愿意做——可另一方面,罗伦斯的本性终究是商人。看到一大沓白纸,他总是会不自觉地考虑起它们换算成银币的价值。不过,赫萝日日笔耕不辍的理由,罗伦斯也能理解。记忆是种缥缈无定的东西,譬如刚才那一刻午睡的舒适感,无论在纸上如何穷尽话语来记录,也难以完整地保留下来。既然如此,罗伦斯希望她至少还能自由自在地收集这些记忆的碎片。毕竟赫萝终究会被一个人留在时光的洪流里。想到这,他禁不住自言自语地说。「如果还有别的方法就好了。」不管是从留下更多记忆的角度,还是从减少金钱花费的角度。平坦的道路彼端,有一块路标模模糊糊地出现在视野中。这块路标指示出交叉的两条道路,也意味着他们离目的地已经近了。赫萝的耳朵和尾巴若是给别人看到,立马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现在也该叫醒睡美人公主了。罗伦斯朝载货台回头。「喂,赫——」「到城里了呗!?」结果赫萝一下子精神百倍地跳起来,惊得他身体朝后一仰,马儿被缰绳猛拽了一下,发出不满的嘶鸣。但赫萝却对此毫不在意,她将罩袍的风帽盖在头上,灵巧地从后边钻到了马车驾台上。「咱好久没来过这么大的地方了。可得把美味的东西吃个够才行!」明明数日前,他们还坐在领主宅邸的长桌前,吃过满满一桌山珍,甚至就在刚刚,赫萝仍抱着才酿好的蜂蜜酒不停口……但这些话不管说多少都不会有用。何况,看到赫萝一脸期待的表情,罗伦斯连气都生不起来了。他叹着气露出苦笑,在马车驾台上重新坐好,手握住了缰绳。尽管自己不能左右无情的时光洪流,但至少能为挚爱的人把控好这驾马车。他心想。马车自从离开纽希拉后,便一路向西沿河而下。这次的目的地是一个叫做阿提夫的港镇,那是附近几个教省的中心,也是大主教的驻地,在周围地区称得上是最大的港口。城市的历史相当悠久,在与异教徒的战争中它曾是前线的基地,而后则担当大门的角色,阻止从遥远北方群岛而来的海盗们侵入内陆。当时的遗迹一直保留到了今天。一条河穿过阿提夫城的正中,河流两岸筑有高耸的尖塔。两座塔的中间悬挂着巨大的锁链。据说情况危急时,居民们就会把铁链挡在河上,让海盗船不得进入上游。通过城墙处的检查站时,罗伦斯作了以上一番说明,但赫萝只是含混地答应,眼神早就被小摊上的食物夺去了。「要是把那锁链系在脖子上,不知道她会不会变得稍微愿意听我说话。」赫萝的真身是和尖塔一样,巨大到需要让人仰望的狼,所以也许那样的铁链对她来说正合适。罗伦斯一边心想着这些一边自言自语地嘟哝,随即被赫萝踩了一脚。唯独在这种方面,她的耳朵从不会懈怠。「对了,这座城里有啥吃的比较有名?」「真是的……」罗伦斯一边揉脚,一边回答。「我说过了啊,就是鱼。这里新鲜的鱼要多少有多少。尤其是现在天气开始变冷,鱼也都有了脂肪,很好吃。盐烤,油炸,用锅来炖,选哪一种都不会错。」「鱼啊?」赫萝一幅不服气的模样,似乎是觉得狼和鱼不怎么搭调。「等你实际见到再嫌弃也不迟。啊,对了。说起来这座城里好像还有种关于鲱鱼的交易,很有意思。要一起去看看吗?」「不去。盐腌鲱鱼这东西,咱再也不想看第二眼了。」深山地方若是没有河鱼,端上餐桌的毫无疑问就是盐巴腌过的鲱鱼。因为这种鱼数量极多,以至于人们说,把剑戳进海里都能刺起整整一串来,所以无论在多么遥远的山区,都可以用低廉的价格买到。鲱鱼从根本上支撑着世人的生活,是一种重要的海产,可是也正因如此,每个人都吃厌了它。「别那么说。鲱鱼要是不用盐腌,改换其他做法,味道其实还是可以的。」「……汝就是打算这样哄咱,用便宜鱼把咱的肚子给塞饱呗?」赫萝的眼神里充满不信任。每次一说到吃,她就会变得相当贪婪。罗伦斯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只好耸了耸肩。话虽如此,鲱鱼的价格确实比任何肉都更便宜。咳哼。罗伦斯干咳一声清了清嗓子。「比如,准备一大锅热油。」「嗯……唔?」「最初只需要弱火,把鱼剔掉内脏,连头放进去。让它在锅里嘶嘶地炸。」汝在说啥呀? 赫萝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但罗伦斯没有理会,仍继续说道。「等估计鱼熟了,再给锅底下加柴,把油烧得更热,鱼在锅里的声音也变成滋啦滋啦的。」赫枣子读书 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