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会算命吗?”
他拿过烟,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内,俯身看她,“我的水晶球出故障了。”他的手游移到她的腰际,“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缺乏好的体验,谁知道你根本没有过体验。”
她从跟他进酒店登记房间时起就强做镇定,不肯暴露一丝胆怯犹疑和毫无经验,可是这又怎么可能最终瞒过他的眼睛。她窃笑,小声说:“我不打算处女到大学毕业的,你不出现,我也会找一个我看得顺眼的人体验一下。”
“我很高兴我出现得还算及时。”
“自大狂。”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好吧,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我是自大狂。现在,让我仔细研究一下你……”
他的吻再度密密落在她的身体上,她接受他的探索,同时也探索他,只不过她想不起来还应该了解些什么。
这样的体验,她不希望止于一|夜|情,她想要跟这个让她心动的男人经历一场完整的恋爱。也许他有相同的看法,否则他大概不会带她回他家。
凝视着他,她心底涌动陌生的柔情,蓦地有几分茫然。
傅轶则足足睡了三个钟头才醒,他起来时,看到司凌云正驻足在他家一楼阳光室的一面照片墙前。她穿着他母亲的一件米白色暗纹亚麻直身连衣裙,略微宽松复古的式样衬着她一头浓密的长卷发,形成有趣的对比。
“想看我的成长过程吗?”
软木墙面上密密钉满了他和家人的各式生活照、风景照,最吸引她注意的当然就是傅轶则的照片。她已经从照片上发现,他从小就引人注目,不管是弹钢琴,还是举着学科竞赛的奖杯,都显得十分出众。不过她不打算助长他的傲慢,只答非所问地说:“我讨厌练钢琴。”
“一看就是小时候被你妈逼着学过琴。”
“她逼我做的可不止弹琴这一件事。”她指一下另一张照片,“你父母完全可以当知识分子的标准版本。”
他父亲看上去年龄并不算老,但头发已经大半银白了,丝毫没有染黑遮掩的打算,从相貌到气质都十分儒雅。母亲则面容清秀,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优雅中又带着几分干练,很符合她看衣柜里那些黑白灰蓝几色、式样简单、质地考究的衣服后下的判断。
“他们确实是标准的知识分子,有相同价值观,对世故人情全不介意,把做学问看得比什么都神圣。”他含着笑意看他们的照片,调侃的语气中分明带上了几分温情。
她不大愿意再谈父母这个话题,“我家大嫂少女时期可真是个美人儿。”
在角落处,有一张傅轶则与她的大嫂米晓岚的合影,两人看上去都不到20岁,站在一栋不算高的建筑物前,米晓岚穿着白色连衣裙,直直的头发扎成马尾,明眸皓齿,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秀丽动人,神情有几分紧张地盯着镜头;他穿着白色T恤加牛仔裤,十分放松,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
“她在我们以前住的宿舍区确实是出名的美女。”
“她的父母跟你父母是世交又是同事,怎么看上去完全不同?”
“有什么不同?”
“你父母一看就是知识分子,她父母……”她耸耸肩,“看上去又老实又拘谨,文化程度好象并不高。”
“你观察力很强,不过这么说可太以貌取人了。”
她不喜欢他口气中的教训意味,耸耸肩,“轮不到我对她下判断,那是我大哥操心的事。他都不在乎岳父母什么样,我哪儿管得着。”她继续看照片,“喂,这些外国女孩中哪一个是你的女友?”
她手指的那一处是傅轶则在国外拍的照片,背景似乎是室外烧烤,他与不同人谈笑合影,其中不乏各种肤色的女孩子。他好笑,“晓岚也这么问过我。搭肩头拍个照就女友了,那我简直人尽可妻。”
“这个蓝眼睛的金发女孩多漂亮,简直像精灵女王一样。”
他做惊吓状,“那个可是我教授的女儿,外国妞发育得好,她看着成熟,其实才15岁,属于未成年人,沾惹不得。”
她“扑哧”笑了,“别给我普法,我是学法律的。”
“你将来会不会是个好律师,我暂时不能确定。”他搂过她,“但我能确定,现在你穿这条裙子真的很美。”
接下来的时间里,司凌云除了去上非上不可的课,更多的是跟傅轶则待在一起,吃饭、上酒吧喝酒、看电影,或者去他家里,他做简单的西餐给她吃,讲关于生物学研究的冷笑话,偶尔弹一下钢琴,放他带回来的CD给她听。她对西方流行音乐的熟悉程度让他有几分惊讶。
跟傅轶则在一起,司凌云觉得每一分钟都过得十分快乐。这样全新的感受让她充实而满足。唯一让她踌躇的是,她能看出,他乐于与她相外,表现得十分轻松,但并没有她那样迷醉。
当然,他比她大八岁之多,应该早就有过各种体验,不像她初次尝试。她同时想,她不应该如此没有安全感地斤斤计较于付出多少,还是尽情享受一段如此亲密的关系比较重要。
这天晚上,傅轶则在洗澡,她一边听CD一边准备考试。电话响起,她随手调低音量,拿起听筒,“喂”了一声,那边一时没有任何回应,她才记起,这是傅轶则家,有可能是他父母打回来,她贸然接听,未免有些尴尬。
“你是找轶则吗?我去叫他。”
“请问你是哪位?”
电话里传出来的女人声音十分柔美,司凌云舒了口气,“大嫂,是你啊,我是凌云。你跟大哥度蜜月回来了?”
米晓岚停了一会儿才回答,“对,我们今天回来的。凌云,你……怎么在这裏?”
司凌云被问住了,“那个……我帮你去叫轶则吧。”
“不用了,没什么要紧事。你哥哥在催我跟他出去吃饭,再见。”
她放下电话,继续看书,过一会儿傅轶则洗完澡出来,她告诉他,“我大嫂刚才打电话过来打你,不过她说没什么要紧事,她跟我大哥出去了,你打她手机吧。”
“她还在蜜月,没什么要紧事,何必打搅她。”他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说,“我对国内乐队不熟悉,这是谁的专辑?”
“我几个朋友组的地下乐队。”
傅轶则走过来坐到她身边,一手搂住她,一手接过CD封套端详着,略带粗糙质感的纹理,印着深黑乐队四人成员的照片。他念着底下印的那句话:“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有意思。不过这样的专辑不像是能够取得商业上成功的那种。”
“他们自费出的专辑。”她为朋友辩护着,“可是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有才华,特意拿过来给你听的。你听,我最喜欢这首——”
<small>你说你已踏上归途</small>
<small>我却等不及走上另一条路</small>
<small>甚至没有擦肩而过</small>
<small>我们注定回不到最初</small>
<small>……</small>
“很青春很愤怒的感觉,难怪你会喜欢。”
“喂,你不要这么老气横秋的口气好不好?”
“跟你一比,我确实老了。我没批评你朋友的意思,这些歌也许从技术角度讲不算完美,但确实有想法。”
“对了,他们明天约我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乐川上午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乐队从外地回来,面临解散,准备最后聚一次,用他的话说是吃散伙饭。
他摇头,“我去的话会妨碍你们小朋友的兴致,你去玩吧。”
“你收藏了那么多CD,可惜没多少摇滚乐。”
“早期摇滚是包含民谣的,我偏好的是这种。”
他拿起来的是Leonard Cohen的专辑《The Best Of Leonard》,司凌云皱起鼻子扮个鬼脸,“我听过他的歌,阿风是他的粉丝。对我来说,他太中产阶级口味了。”
他被逗乐了,“迷他的人可不止是中产阶级。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喜欢反覆听他唱的I''m You Man。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永远不会背叛她。”
“真感伤,真诗意。”
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口气太不屑了。别这么激烈,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诗好不好?”
“哎,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
“我听出来了,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装,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味。放心吧,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至于我喜欢喝红酒,你喜欢喝啤酒都不是问题,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我乐意奉陪。”
“你交过多少女朋友?”
他耸耸肩,“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
她也不穷究下去,突然攀着他的肩膀,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别动,你有白头发。”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经拔了下来,展示给他看,“我给我爸拔过。”
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一怔之下,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谢谢你让我享受跟你爸爸一样的待遇。按我家的遗传,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
她注视着他,他笑的时候,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嘴角的纹路迷人,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他问:“怎么,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
她摇摇头,抱住他,“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再说,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
第二天上午,天气阴沉,司凌云赖在床上睡懒觉,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傅轶则并不在床上,窗帘被风卷起,有细雨飘了进来,她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前,正要关上窗子,一低头,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车头险些擦着院门。
她认得这辆车。司建宇结婚那天,在等待他来迎亲时,她陪着米晓岚,两人闲聊,米晓岚指给她看,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
宝马来回倒了几下,仍然停得歪歪斜斜,米晓岚从车上下来,锁上车子,推开虚掩的院门,径直走进来,一边拿钥匙开门。
米晓岚有钥匙,可以说是方便照管世交的屋子,可是她昨天才度完蜜月,刚回来就给傅轶则打电话,又一大早赶着过来,司凌云多少有一点不对劲的感觉。她随手推上窗子,走出卧室,顺楼梯向下,走到一半,就听到底下客厅传来米晓岚激动的声音。
“你跟我的小姑子在一起,是报复我在结婚前一周才通知你吗?”
司凌云如同被雷击中一样,耳朵中嗡嗡作响,好一会儿听不到其他声音,她需要扶住墙壁才能站稳。
“……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而且诚实。”
“轶则,别这么说,我……我有我的苦衷。”
“我完全理解,别放在心上,我认为你做出了一个聪明的选择,在你婚礼上我就说了,我并不介意。”
可是米晓岚显然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到宽慰,声音反而更加急切,“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通通都是撒谎,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他轻声笑了,语气仍然不疾不徐,“说到邮件,真巧,你进门之前,我正在清理邮箱,准备删掉你写给我的那些信,我不得不承认,晓岚,你很有文采,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情书写得最好的一个,连通知结婚的邮件都写得一样婉转动人。”
“我永远不会删掉那些信,如果你回复我,哪怕只说一个‘不’字,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司凌云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了,不知道错过了他们之间多少对话,她口干舌燥,心突突乱跳,也失去了理解这些对话的能力。她不想再呆站下去,机械地转身返回二楼,下意识朝卧室走,却又站住,停在了楼梯右手的书房前,傅轶则的笔记本摆在书桌上,进入了屏幕保护状态。
她不假思索地走了过去,伸手按一下鼠标,显示屏上出现的是一封邮件,发件人正是米晓岚。
那果然是一份情书,写得十分缠绵悱恻。
<small>亲爱的轶则:</small>
<small>酷热的天气终于结束,入秋了,气温降得不易察觉,道路两旁法国梧桐树叶慢慢转黄,晚风吹过,沙沙作响,飞舞盘旋着落下来。这个城市又进入我最喜欢的季节,短暂而又美好。我承认我很俗气地伤春悲秋了,到夜很深的时候还睡不着,只是因为很想念你,于是起来给你写邮件。你想我吗,哪怕只短短一瞬间?我不确定。多么可笑,我受这种不确定折磨太久,以至于有些依赖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了。</small>
<small>我从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爱着你,爱你似乎成了我的一个习惯。你总说我是自由的,可是我早就放弃自由,甘愿成为这份爱情的囚徒。你不能怪我想你太多,我热切地希望你也想我,却又觉得这个希望来得实在太卑微……</small>
她看不下去了,回到收件箱,来自米晓岚的邮件很多,她点开最新一封,这正是傅轶则提到的通知结婚的邮件。
<small>亲爱的轶则:</small>
<small>我犹豫彷徨了好长时间,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消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在你面前,我愿意我始终是透明的。</small>
<small>我要结婚了,我知道我没办法像爱你一样爱他,可是他很爱我,他能给我安定的生活。你的世界太广阔,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也并没能打动你。我始终不确定我能够在你心裏占据我希望的位置,也许最终没人能够占据那个位置吧——我自私地希望,但愿如此。我如此深爱你,以至我决定不再用我的爱束缚你,让你的自由不受一丝约束。想到这一点,我竟然有些安慰。</small>
<small>对,我说过我会永远等下去,等你像我爱你那样爱我。可是我已经26岁了,随着青春流逝,来自世俗的压力越来越大,内心的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请原谅我只是一个软弱怯懦的小女人,没有你那样成熟淡定的心态。答应他求婚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很久,眼泪完全无法控制。</small>
<small>……</small>
一行行规整的字句开始变形,司凌云的眼睛仿佛遭遇强光突然照射一般地被刺痛了,她“啪”地一下合上笔记本。
所有零碎的事实突然全涌到她眼前,仿佛在自行挣扎着奔赴合适的位置,组成一幅拼图,将真相揭示给她。
他们两家是世交。他们从小认识。他们是一对恋人。她爱他。他出国做博士后。她用邮件不停地诉说思念。她厌倦了无何止的等候,突然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在婚礼前一周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他这个消息。他从美国回来的当天,放下行李便来参加她的婚礼,然后在她的新婚之夜和她丈夫的妹妹上床……
司凌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恢复意识后第一个念头就是:还有比这更痛快更直接的报复吗?
你竟然以为你体验到了突如其来的激|情,你是一个多么可悲的白痴——她冷冷地对自己说。
她走出书房,回卧室拿起手机,打给李乐川,“阿乐,过来接我好不好?”
李乐川笑道:“我出了点儿小事故,驾照被扣了。等一下,我叫阿恒过来接你。”
曲恒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依旧是冷冷的,“地址?”
她将地址报给他,他简洁地说:“半个小时以后到,我按喇叭你就下来。”
司凌云深吸一口气,慢慢下楼,在还有五六级阶梯的地方停住,“咦,大嫂,你什么时候来的?”
客厅两人同时抬头看着她,她凌乱的长卷发披散在背后,穿着傅轶则的一件白色T恤充当睡衣,空荡的下摆下,两条修长笔直的腿近乎挑衅地□着。米晓岚的嘴一下张开了,停了一会儿才机械地回答,“我刚过来。”
司凌云无视她的目光,漫步下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问她:“欧洲好不好玩?在希腊度蜜月一定很浪漫吧。”
米晓岚的神情怔忡不定,勉强一笑,“还好。我有事先走了,再见。”
傅轶则送她出去。司凌云放下水杯,重新上楼进浴室洗漱、化妆。傅轶则上来时,她正在涂唇蜜。他走进来,拢住她的长发,随手拿了一把梳子给她梳着。
“都不问晓岚过来干什么吗?”
她对着镜子微微嘟起嘴唇,看唇蜜的效果,粉|嫩的颜色衬得她的嘴唇丰盈闪烁,然后漫不经心地回答:“你们是世交嘛。所谓世交,我理解就是一起长大,情同兄妹,非常亲密。她过来不是很正常吗?”
梳子突然碰到她的卷发纠结处,牵得她的头向后一坠,她轻呼一声,他放下梳子,用手指一点点将头发理顺,动作十分温柔。她仰头,他俯首,两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她突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向自己,吻上他的嘴唇。
这个吻来得重而激烈,她咬痛了他,他闷哼一声,试着移开一点,她却站起来回过身,双手抓住他的衬衫,向两边用力一扯,纽扣四下迸落,她的嘴唇、牙齿密密落到他□出的身体上,他一下被激起,甚至没有脱下衣服,一手抱起她,将她推靠到墙壁上,另一只手撩起她的T恤,凶猛而直接地进入她。
从湖边酒店的第一次开始,他一直充当那个经验丰富的导师。可是今天她表现得让他陌生,她完全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从他的指引,追随他的节奏,体会他赋予的感受,而是沉浸于他无法感知的情绪中。她的眼睛亮得异乎寻常,她脸上有他看不懂的孤注一掷,她乌黑的长发披散,随着她的动作在她脸庞边飘拂,带着野性的美。
这一切带来的感官冲击如此新鲜强烈,一个瞬间让他几乎坠入迷失之中,在最后失控爆发的瞬间,他意识到她的指甲掐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刺痛伴随狂欢而至。
傅轶则将司凌云抱出浴室,放到床上,然后躺到她身边搂住她。经过刚才的迸发,两人都已经精疲力竭,他抚着她身上的斑斑红痕,在她耳边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这时楼下传来有节奏的两声喇叭响,她坐起身,淡淡地说:“关于我,你没想到的事情还很多。”
她下床,一件件穿着好衣服,走到窗边,楼下停着李乐川那辆黑色帕拉丁,曲恒倚在车边抽烟,她探头出去高声对他说:“等一下,我马上下来。”
她将散落在房间里的手机、化妆包一一装入背包内。
“什么时候吃完饭,我过去接你。”
她看着半靠在床头的他,浮起一个笑,“不好意思,我男朋友从外地回来了,正在楼下。所以,我以后不能再跟你见面了。”
傅轶则脸上浮现出不能置信,而她静静看着他,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所以——你是有男友的?”
“当然。我昨天给你听过那张专辑,他是深黑乐队的吉它手,非常有才华,我很爱他。他去外地演出,一走三个多月,总算回来了。”
“那么跟我在一起,算是接受性教育吗?”
“嗯,追求他的女孩子很多,我以前在这方面很无知,太在乎他了,更想表现得好一些。我得承认,你是个不错的启蒙老师。”
他神情不定地盯着她,“真是一个surprise。”
“我想你应该能理解各式各样的surprise。谢谢你这段时间陪着我,帮我打发了寂寞,让我知道性这件事还是有乐趣的。再见。”
她再不看他,拎起包,扬长下楼。
曲恒丢下烟头,正要上车,却被司凌云那个惨淡的表情吓到。
“怎么了?”
司凌云扑进他怀里,他一怔,下意识抬头,刚才她探头出来跟他打招呼的二楼窗口站着一个男人,正面无表情地冷冷向下看着他们,白色衬衫敞开,随风吹拂不定。
曲恒顿时醒悟,压低声音烦躁地说:“你又来了,这一手怎么玩也玩不腻对不对?这么一直无聊任性下去有意思吗?”
“等会儿再教训我吧。是哥们儿的话,就什么也别说。”
她脱力一般软软瑟缩在他怀里,声音疲惫而低哑。这个如同受伤小动物的姿态让他原本僵硬的手臂软了下来,他默默抱住她,迟疑片刻,安抚地拍着她的背,直到她不再发抖。他回手拉开副驾驶座车门,送她坐了上去,然后上车发动了车子。
曲恒并没有再教训司凌云,他一路保持着沉默,将车开到了卢未风家里。这裏还未改建,保持着租界区老房子的幽深残破,门虚掩着,一楼光线昏暗,放满了旧家具。他们走进去时,楼上传来歌声,两人不约而同站住。
<small>如果你不曾给我承诺,</small>
<small>我也不会计较你的模棱两可;</small>
<small>我们混迹的世界如此荒唐险恶</small>
<small>我们的未来如此变幻莫测,</small>
<small>你却说,大家总要学习它的规则;</small>
<small>谁来告诉我怎么习惯一个又一个妥协,</small>
<small>做到与所有不如意讲和</small>
<small>如果我向你要求承诺</small>
<small>你的回答是否仍旧这样冷漠</small>
<small>我们共度的岁月如此轻易溃落</small>
<small>所有的过往抵不住时光消磨</small>
<small>你在笑,你的笑容牵引我为之沉没</small>
<small>谁来告诉我怎么抵挡一个又一个诱惑</small>
<small>哪怕永恒是一个美丽的错</small>
<small>……</small>
司凌云腿一软,坐倒在楼梯最下面一级,双手抱住了头。曲恒迟疑一下,蹲下来看着她。
“我记得我们给这首歌编曲的时候,你也在旁边。”
这首歌叫《我要的承诺》,由曲恒做曲,卢未风做词,三年前就是在这所房子里完成编曲排练,司凌云是他们的头一批听众之一。
他轻轻一笑,“当时你给我们泼冷水,说要承诺的人是傻子,给承诺的人是骗子。我就想,这小妞自以为看透一切,可真是冷漠得讨人厌。”
她哑声说:“结果现在发现,我也不过是一个装酷的傻子而已,对吗?”
“不,你恋爱了,你特别在乎他,他才有可能伤害到你。这可不是犯傻。”
她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扑簌簌落了下来。她绝望地想,他也没有说对,这其实跟爱情完全无关,那个男人甚至没有用花言巧语哄骗她。他只是精确控制了她的反应,用最快速度征服了她,这个过程里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成份。她当然是犯傻,才会一度以为她邂逅了爱情。
他坐到她身边,轻轻拍拍她,“偶尔犯犯傻,也许没你想象的那么可怕。”
她靠着他的肩头,再不肯说什么。
这个旧房子幽暗的一楼,家具逼仄地摆放着,空气不够流通,楼上的喧哗谈笑如隔云端地传下来,旧地板上不时响着空洞的脚步声。只有她身边这个肩膀沉稳不动,他身上有青草般的味道。这样无言的存在,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毕竟并没有就此分崩离析。也许她只是做了一个噩梦,隐身于光怪陆离、种种荒谬之中,来不及挣脱而已。
不知道坐了多久,又有一个朋友推门进来,他们才起身,跟他一起上去。
跟深黑乐队熟识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过来,不过和以往的欢聚不一样,这一次气氛十分伤感。
地下摇滚乐队赚不到什么钱,演出市场越来越萎缩。相貌英俊的温凯打算去北京发展,李乐川在家里的压力之下,准备去英国读书,乐队面临解散,这也差不多是本地曾大量涌现的地下乐队的共同命运。
来的多半都是玩音乐的圈内人,深知个中甘苦,一瓶接一瓶地喝着二锅头、红酒、啤酒,抱怨着往远处看不到将来,往四周看找不到可供发展的氛围,不时有人有一句没一句弹着吉它唱歌。
司凌云头一次这样如同喝水一般地喝酒,到后来甚至失去了味觉,再分辨不出喝下去的是什么。夜深时分,差不多所有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她的醉来得尤其惨烈,她没法再忍下去,冲进衞生间里搜肠刮肚地呕吐。
这时外面响起吉它声,一个破音破得厉害的嗓子唱起的是她熟悉的崔健的《不再掩饰》:
<small>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哭泣</small>
<small>我的微笑已不再是演戏</small>
<small>你的自由是属于天和地</small>
<small>你的勇气是属于你自己</small>
<small>……</small>
她想,她的全部勇气,竟然只是用来掩饰伤害,实在是可笑。她靠在衞生间门上,跟他们合唱,她最后的意识是嗓子里翻涌出咸腥的味道,随即昏迷不醒。在场唯一还算清醒的只有曲恒,他发现了她,马上抱她下楼,开车送她去医院,医生诊断她为急性酒精中毒,胃底粘膜裂伤引起消化道出血。
司凌云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发现自己正躺在病床上输液,而闻讯赶来的程玥则在一脸狐疑地审问着曲恒。
曲恒那时留及肩的长发,穿松垮的衞衣、有破洞的牛仔裤,带着宿醉后泛红的眼睛和一脸倦意,依旧表情漠然,见她醒来,如释重负,“有什么事你问她吧,我先走了。”
程玥的问题包括:他是谁?你为什么一直抓着他的手哭?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喝这么多酒?你脖子上和身上的印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被他占了便宜?
司凌云木着一张脸,合上眼睛,通通不作回答。
司凌云知道,酒精伤害的只是她的身体,她受伤更厉害的地方是她的心,但她根本不想去探测这伤口到底有多深多重,也不允许自己舔着伤口自怜。她只能暗暗下决心,就像处理从小到大那些不开心的事一样,遗忘是最好的武器。
可惜这世界从来不肯按某个人的意志来运转,哪怕这意志来得再理由充分一些。她面对的,当然远不止是一件不开心的事。她内心充满羞辱、愤怒和无以名状的悲哀。要在短时间内将这一切碾碎消化掉,是肉身不能承受之痛。
好在身体帮她找出渲泄管道。酒精中毒如同一场自找的大病,足以消磨她可以所有自我憎恨、自怜的气力,让她理直气壮地借病装死,彻底放空躺平,什么也不去想。
司凌云醉酒入院的第三天,米晓岚突然过来看她,带着水果篮和鲜花,柔声说:“我给你打电话,想约你吃饭,把从欧洲带回来的礼物给你,你手机一直关机。没办法,只好找建宇要了你家里电话,才知道你住院了。建宇今天出差,不然他也会来看你的。”
米晓岚拿出一瓶香水。司凌云当然清楚,出国回来的人总会顺手买一堆香水当手信,米晓岚不会为送一件礼物给她费这么大周折。她也并不点破,接过来放在床头柜上,“谢谢大哥大嫂。”
“胃痛怎么会弄到住院这么严重?”
她知道妈妈绝对不肯张扬她是因为酒精中毒住院,轻描淡写地说:“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多喝了点儿,可能是空腹不大适应,刺|激了胃,没什么。”
“你得好好休息,早点恢复。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是我结婚那天,我真羡慕你的好气色,还跟你大哥说,这个妹妹实在是青春无敌。”
她微微一笑,“大嫂太夸张了,那天你才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
“还要住几天院?”
“不清楚,明天医生来查房时会确定的。”
“想吃点什么,我现在去给你买。”
“不用了,医生嘱咐我这几天吃流质食品,我妈马上会送粥过来。”
她想米晓岚应该再找不到什么话题可聊了,可是米晓岚居然问起了她这学期开了哪些课,最感兴趣的是什么。她头一次见识这样的应酬功力,只得耐着性子有问必答。
米晓岚终于转入正题,“前天你在轶则家……”
她一口打断,“我知道你在那里看到我很意外,我看到你也同样意外啊。”
“我跟他从小认识,我们之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对别人的生活没有想象力。对了,大嫂,你跟我大哥在一起多久才决定结婚的?”
“我们一年半以前认识的,他三个月前向我求婚,你怎么有兴趣问这个?”
司凌云扯着嘴角微微一笑,“好奇嘛,多浪漫多有趣。”
她表情中有某种东西让米晓岚隐约不安,只能勉强一笑,将话题拉回来,“对了,你和轶则……”
“大嫂,我跟你一样,去他家做客了而已,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关系?”
米晓岚顿时语塞。
“哦,多少还是有点关系的,你跟大哥正当新婚,他又属于那种保守的男人,知道这事训斥我是小,影响你们的关系就不好了。所以,我们都再别提这件事了,好吗?”
米晓岚完全没想到,这个小姑子眼神黯淡,脸色憔悴,头发凌乱,活脱脱一副病猫相,讲出来的话还如此绵里藏针。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停了一会儿,“我以为你在跟轶则恋爱交往,我只想告诉你,他交过很多女朋友,而且马上要去外地工作,并不适合你。”
“谢谢大嫂关心,我早就有男朋友,傅先生是个有意思的男人,可不见得是我愿意长久交往的对象。我不关心他的去向。”
米晓岚仍有疑惑,审视着她,“你男朋友怎么没过来陪你?”
“他在一个乐队工作,今天还有演出。”司凌云疲惫不堪,信口胡扯着,突然一眼看到曲恒如同听到召唤一样出现在病房门口,不觉大喜过望,“嗨,你来了。”
曲恒还是穿着破牛仔裤加T恤,他走进来,“好点儿没有?”
“好多了。”
“那就好,你吓掉了我半条命。”
她拉住他的手,带着撒娇的口气说:“得了吧,哪至于生这么大的气。”
米晓岚这才起立,“既然你男朋友来陪你了,那我先走了,凌云,好好休息。”
“得了吧,她已经走了。”曲恒面无表情地说,“演这个真的会上瘾吗?”
司凌云讪讪地放开他的手,有气无力地说:“对不起。我还没谢谢你,医生说你送我到医院很及时,再晚一点有可能呼吸衰竭送命。虽然我又无聊又任性,可还真不想死在阿风家的衞生间里。”
曲恒在病床边坐下,口气依旧略带挖苦地说:“别客气,反正我是你生活中负责救场的那个人嘛。”
司凌云苦笑,没精神再嘴硬,“以后不会了。”
他伸手替她理一下遮住眼睛的头发,“快点好起来吧,我还是宁可看你任性的样子。”
他的声音与动作带着某种陌生的温柔,让她心底一酸,几乎要流出泪来。
“你又来干什么?”
程玥提着保温饭盒走进来,声音尖厉,神情严峻。
“妈妈——”
程玥不理会司凌云的阻止,冷冷看着曲恒,“我那天就跟你说了,希望你有一点自知之明,不要再接近我女儿。”
“你这是干什么,阿恒救了我的命。”
程玥转头看着她,“你一直由着性子来,把我的话当耳旁风,自甘堕落,跟这帮没出息、没目标、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才会差点送掉自己的命。”
“我交什么样的朋友是我的自由,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我是别人吗?我是你妈妈,我辛辛苦苦照顾你们姐弟两人,你时时处处跟我对着干,什么时候把我放在眼里?”
司凌云急怒交加,努力要坐起身,曲恒按住了她,淡淡地说:“别动。其实我是来跟你道别的,我接了一份配乐的工作,要去广州一段时间。你好好休息。”
他谁也不看,转身走了。
程玥继续絮叨,“谢天谢地。我根本不敢告诉你爸爸你是酒精中毒住院,他如果知道你一个女孩子出这种事,肯定要怪我管教不严……”
司凌云再也提不起精神做出回应,只能颓然将头埋入枕中,紧紧合上眼睛。
她原本对昏迷入院那一段没有任何记忆,医生也告诉她,急性酒精中毒有可能导致短暂失忆,可是她脑海中突然飘过恍惚的片段,颠簸起伏中,她觉得整个人在下沉,所有东西都如同渐渐隐入迷雾,一点点消失,离她而去。在惊骇与无能为力之中,有一个人抱着她,叫她的名字,充满焦灼,她试图捕捉那个飘渺的声音,握紧那只手,仿佛那是她与世界唯一的联结,可以保证她不至迷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指甲深深陷入自己的掌心,刺痛让她恢复了意识,如同从梦中醒来,周围已经安静下来,她以为妈妈走了,睁开眼睛,却只见程玥坐在病床边,正在默默流泪。
她和程玥激烈冲突、反目的次数太多,还从来没见过如此示弱的母亲,她的心在一瞬间软了下来。
“妈——”
“昨天医生说,你要是再晚一点送来,有可能脑细胞受到永久损害甚至送命。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小峰还那么小,我可怎么办,一想到这一点,我整个晚上都没法合眼。”
“我已经没事了。”
“为什么会这样?是我不够关心你吗?我知道,在你眼里,我从来不是一个好妈妈。也许有时候我没有考虑周到,可是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和小峰好。”
她此时完全是麻木的,既没心情听一场忏悔,也没心情做一场忏悔来与妈妈的眼泪唱合。她努力抬起沉重得如同绑了铅袋一样的手,拍拍程玥的手以示安慰,声音微弱地说:“我们扯平了,我也不是一个好女儿,什么都别说了,妈妈,我以后再不会这样了。”
司凌云出院以后,索性又在家休息了一周,才回学校上课。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彻底进入了另一个状态。